孟子$《庄子》中“孔子”思想及其形象的性质和价值( 四 )


基于这一点,他甚至反对尧、舜、汤、武。其《忠孝》云:“尧、舜、汤、武或反君臣之义,乱后世之教者也咖尧为人君而君其君。”极端地强调君的地位和权威。这和上引孔子置人民于不顾,指责子路“侵宫”、“擅爱”,维护君主权势的故事,其思想是一脉相承的。
而孔子法家化更深刻的场面,则是其严刑峻法的形象。《内储说上七术》记载,此例刻画孔子刻薄寡恩而重法治民之形象,此绝非孔子思想行径而纯属依托。宋王应麟说这是“托于仲尼”的“法家侮圣言”。
韩非的法家思想登峰造极而达到走火入魔的极端,故此对孔子形象塑造也是如此。视孔子为儒家代表时强烈谴责,视孔子为法家代言人时却强烈赞扬。一书中孔子形象前后矛盾,塑造手法略同于《庄子》,这是二书在塑造孔子形象时的矛盾特点:历史事实与主观倾向之间的矛盾。
韩非子的法家思想是一种治国方略,表现为“法”、“术”、“势”三者的紧密结合。
孟子$《庄子》中“孔子”思想及其形象的性质和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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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非子说:“法者,法律和命令都要属于官府,不管是奖赏还是惩罚都必须要民众认可,对于作奸犯科的人要惩罚得更多。”(《韩非子八经》)既然赏罚已明,那就守法而不违法而己。但治理国家还需要手段这,这就是“术”。这是一种君主独裁的学说。但同时韩非子认为孔子的“仁”很不可行。因凡治天下,必因人情。人情者,有随意,好恶,“好恶”即没有标准。
而人与人间只有利害冲突,故无需无仁义,必须做到的是奖励和惩罚的制度一定要提前统一好。因此做到这个大的前提,我们才能用这种法律规定来判别奖赏,而不会因为自己的主观臆想来胡乱判别。(《韩非子.五蠢》)韩非子视孔子思想保守复古,是“守株待兔”的愚蠢人,主张以“势”的发展来定法制,而非以“仁”的“好恶”的随意性来管理。
韩非子认为历史是进化的,这就是“势”而孔子学说却墨守成规,不适应社会变化。“世异则事异,事异则备变”,韩非子认为社会是不断向前发展的,故君主应“不期修古,不法常可,论世之事,因为之备”而制定法制。
韩非子指出孔子学说不能畅行行于世。“民者固服于势,诚易以服人,故仲尼反为臣,而哀公顾为君。仲尼非怀其义,服其势也”(《荀子·正名篇》)孔子也要屈服权势。指出了“势”胜于“仁”的道理。
韩非子“势”胜于“仁”中的这种“势”,归根结底,其实也就是庄子所说的“道”的运行的必然性,更进一步地指出了孔子学说建立于“人”基础之上的对“道”的偏离。
孟子$《庄子》中“孔子”思想及其形象的性质和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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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对孔子的进一步塑造《孟子》中孔子的形象基本上反映了孔子真面目,但孟子对其思想则有多方面发展,主要表述为对孔子形象的加以塑造。
《孟子·梁惠土卜》载:“齐宣王问日:‘齐桓、晋文之事可得闻乎?’孟子对日:仲尼之徒无道桓、文之事者,是以后世无传焉,臣未之闻也。”,其中“仲尼之徒无道桓、文之事者,”究其如何?而《论语·宪问》却载:“子曰:桓公九合诸侯,不以兵车,管仲之力也人。如其仁,如其仁。”,又“子日:‘管仲相桓公,霸诸侯,一匡天下,民到于今受其赐’。”孟子称赞管仲,推崇齐桓公业绩。
则印证了“仲尼之徒无道桓、文之事”并非事实。这是孟子依据自身思想而对孔学重新诊。孟子称王道而反霸道。而当时各诸侯国间却是杀人越货的“霸道”,故齐宣王问津桓、文之事时,孟子故意造出“仲尼之徒无道桓、文之事”的说法,以此倡导王道之仁政思想。因此孔子就成为其主观上的孔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