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法律和本办法的规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 。第五条 社会团体、大专院校及其有关单位开展的法律援助活动,由法律援助工作机构指导和监督 。第六条 法律服务机构及其法律服务人员实施法律援助,承办法律援助事务,应当以事实为根据,法律为准绳,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第七条 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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