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 。
网络商品销售者和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应采取技术手段或其他措施,对不适用无理由退货的商品进行明确标注,在商品销售必经流程中设置显著提示程序,供消费者对单次购买行为进行一对一确认 。
【法律依据】
《消费者权益保***》第二十五条,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
(一)消费者定作的;
(二)鲜活易腐的;
(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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