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养媳是什么时候开始的?历史上有哪些受害者

对于我们大多数新时代的人们来说,童养媳很多人估计连见都没见过 。童养媳是我国封建思想下的恶俗 , 这队女孩子来说简直就是任何与身体上的双重摧残 。本应该是成长的年纪,但是最后却成为了人家的媳妇,没有任何人权可言 。第一次知道“童养媳”这个概念 , 是在很小的时候看一部叫做《婉君》的电视剧,当然那是一部言情剧 , 焦点绝不是在婉君身不由己的命运多么可怜上 。

童养媳是什么时候开始的?历史上有哪些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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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婉君》剧照童养媳 , 也叫“待年媳”、 “养媳”,是由婆家养育的女婴、幼女,等到成年后正式结婚 , 这种现象在清代尤为普遍 。
【童养媳是什么时候开始的?历史上有哪些受害者】宋朝时 , 上层社会就开始盛行童幼许婚 。宋英宗高皇后少小时鞠养于皇宫中,英宗此时也在皇宫内,与皇后同年,仁宗谓“异日必以为配”,长大后二人遂成婚 , 生神宗(见《宋史·后妃传》) 。这种情况在同时期的金朝也一样普遍 , 金世宗曾说:“朕四五岁时,与皇后定婚 。”(见《金史·后妃传》)
准确来说,我国古代并无童养媳的称呼 , 但这种形式却很早之前就出现过了,最早可以追溯到周代实行的“媵制” , 即女子出嫁时,尚年幼的妹妹与侄女随同出嫁至夫家,妹妹与侄女长大后就做了夫君的妾 。秦汉以后也有变相的做法 , 即帝王把贵戚之女自幼选进宫 , 成年后即为帝王嫔妃,若自己不喜欢 , 就赐予王室子弟为妻妾,这其实就是“童养媳”的一种表现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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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羊传》曰:“媵者何?诸侯娶一国 , 二国往媵之 , 以侄娣从 。侄者何?兄之子也 。娣者何?弟也 。诸侯一聘九女,诸侯不再娶 。”意思是说,一国的诸侯娶他国的女子为妻时,嫁女方应有两个同姓国派送的女子和男子去陪嫁,而且陪嫁的女子是“娣” , 即妻子的女弟;陪嫁的男子是侄,即是兄长之子 。诸侯可以一次性娶妻、媵、娣共九人 , 然后便不能再娶 。
这些随嫁的侄娣如满十五岁以上的,“能共事君子,可以往,二十而御” 。如果这些侄娣不满十五岁的,就等在父母国 , 年长后再送到夫家,如:“叔姬者 , 伯姬之媵也 。至是乃妇者,待父母国也 。妇人八岁备数,十五从嫡 , 二十承事君子 。”我们所熟知的姐妹同嫁一夫的例子就是尧将自己的二女嫁给舜,《尸子》有“妻之以皇,媵之以英”,即把娥皇与女英两姐妹同时嫁给舜,娥皇是嫡妻 , 女英即是媵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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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芈月传》中的芈月就是媵妾童养媳的习俗真正的形成应该是从北宋开始,晁补之称:“民间女幼,许嫁未行而养诸婿氏者 , 曰‘养妇’ 。”(《鸡肋集》卷六七)“息妇”这个称谓到了宋代才出现,“息”字本是“养育生息”之意,后来变为“媳妇” 。
宋代在婚姻论财和童幼许婚习俗的影响下,童养媳逐步流行,成为民间习俗 。《元史·刑法志》载:“诸以童养未成婚男妇 , 转配其奴者,笞五十七,妇归宗 。不追聘财 。”“童养妇”见于正式法律并成为社会问题,反映宋元之际童养媳业已成为社会习俗 。
童养媳对于男家来说既省却了一笔聘财 , 还增添了一个廉价劳动力;对于女家来说,不但解除了抚养的负担 , 更无须为女儿长大后置办嫁妆费力 。这对于聘嫁费财的一般人 , 特别是贫苦人民来说 , 是一个解救的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