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法定程序是:
1、立案调查:立案是一般程序的开始阶段,先立案后查处 , 应当是行政处罚程序的最初要求 。调查则是查明案件事实的手段,目的在于获得可以证明案件事实的各种证据 。
2、审查决定:案件调查结束后,行政机关应就所取得的事实和证据进行分析判断,作出行政处罚的决定 。作出处罚决定之前,行政机关应当将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告知当事人,并应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 。对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必须认真听取,对当事人陈述和申辩中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予以采纳 。
【法律依据】
【行政处罚法定程序是什么】《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规定,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 , 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
- 交通肇事逃逸致人重伤怎么处罚
- 行政赔偿的项目能协议吗
- 通州宋庄镇有哪些行政村
- 行政诉讼起诉状的格式是怎样
- 酒驾处罚
- 醉驾规定的处罚是什么
- 什么叫行政主体
- 醉驾骑电动自行车处罚吗
- 行政处罚实施程序是怎样的
- 恶法定义是什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