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婚姻的管辖权的规定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三条: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者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
【涉外婚姻的管辖权是如何规定的】第十四条: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 , 由一方原住所地或者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
第十五条: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 , 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 国内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 。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 。
第十六条: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
第十七条:已经离婚的中国公民,双方均定居国外,仅就国内财产分割提起诉讼的,由主要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
- 我的世界红物质拳剑怎么秒杀
- 如何追求学医的女孩子
- 丙辰时是几点
- ai是什么软件一键重装系统
- 祝早日康复的句子简短
- 无烟煤用途
- 请问沼气池用什么水泵抽渣
- 在正逻辑的约定下1表示什么电平
- 周周幽王的宠妃叫什么
- 祝节日快乐的句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