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九年级上册外国诗两首——夜 原文原文:
夜
河水悄悄流入梦乡,
幽暗的松林失去喧响 。
夜莺的歌声沉寂了,
长脚秧鸡不再欢嚷 。
夜来临 , 四下一片静 ,
只听得溪水轻轻地歌唱 。
明月撒下它的光辉,
【外国诗两首_外国诗两首蝈蝈与蛐蛐和什么并称为文学体裁四大样式】给周围的一切披上银装 。
大河银星万点 ,
小溪银波微漾 。
浸水的原野上的青草,
也闪着银色光芒 。
夜来临,四下一片寂静,
大自然沉浸在梦乡 。
明月撒下它的光辉,
给周围的一切披上银装 。
出处:谢尔盖·亚历山德罗维奇·叶赛宁的《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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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展资料:
创作背景:
谢尔盖·亚历山德罗维奇·叶赛宁(Сергей Александрович Есенин,1895—1925) , 苏联俄罗斯诗人 。出生于梁赞省一个农民家庭 。1904~1912年读小学和教会师范学校,开始写诗 。1912年赴莫斯科,当过店员、印刷厂校对员,兼修一所平民大学的课程,积极参与文学活动 。
1915年去彼得堡,拜见著名诗人勃洛克、克留耶夫等,1916年初第一本诗集《扫墓日》出版 。同年应征入伍,一年后退役并结婚 。时值二月革命、十月革命
十月革命使他的创作发生了根本转变 , 他歌颂革命,赞扬工人阶级,但从根本上他并不理解革命和苏维埃制度 。因而流露出放荡不羁、玩世不恭的“叶赛宁气质”,这方面的代表作是组诗《莫斯科酒馆之音》 。
“叶赛宁气质”很容易让人想起浪漫主义时代包孕两面性的“浮士德精神”,特别是“拜伦式英雄”,它们大致可以看作同一个诗人在不同时代的表现 。“叶赛宁气质”其实是“乡村最后一个诗人”《夜》也成为了乡村最后的一分宁静 。在时代变迁中发现自己站在时代发展的对立面的独特表现 。外国诗两首赏析蝈蝈与蛐蛐《蝈蝈与蛐蛐》是一首优美的抒情诗,也是一首大自然的欢歌 。它描写了盛夏“蝈蝈的乐音”和冬日“蛐蛐的歌儿”,赞美了大自然的美妙无比,歌颂了大自然的勃勃生机,表达了作者热爱大自然的情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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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行诗为第一节 。用“大地的诗歌从来不会死亡”领以下7行诗,主要写了“蝈蝈的乐音” 。还写了“阴凉的林中”“新割的草地”“可喜的草丛”等富有盛夏特色的景物,写出了一个充满生机、充满喜悦的世界,并以此烘托了“蝈蝈的乐音”的美妙动听 。
第9~14行诗为第2节 。用“大地的诗歌呀,从来没有停息”领起以下5行诗 , 主要写了冬日的“蛐蛐的歌儿” 。“寂寞的冬天夜晚”“当严霜凝成一片宁静”等语句写出了冬天严酷冷清的景象,“逐渐升高的暖气”“昏昏欲睡中”等语句表现了家中的温馨气氛,并以此衬托了“蛐蛐的歌儿”的悦耳动听 。结尾两行诗通过联想将“蛐蛐的歌儿”与“蝈蝈的乐音”巧妙地联系起来,生动地表现了“大地的诗歌从来不会死亡”的主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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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美在构思精巧:这首诗虽然十分短?。?但构思却颇为讲究 。先用“大地的诗歌从来不会死亡”点明主旨,引出了关于“蝈蝈的乐音”的描写;再用“大地的诗歌呀,从来没有停息”点明主旨,引出了关于“蛐蛐的歌儿”的描写;最后通过联想将上面的两幅画面叠印在一起,生动地表现了大自然的美好如诗,歌声不断 。整首诗层次井然,浑然一体,别具匠心 。
二是美在以少胜多:这首诗仅仅勾勒了夏、冬两幅小景,而没有描绘春秋两季的景象;仅仅描写了蝈蝈、蛐蛐这两种昆虫的鸣唱,而没有去写大地上其它百鸟千虫的歌唱 。但读者完全可以想像到大自然一年四季“歌声”不断的景象 。全诗赞美大自然的美好和生机,着墨不多却内涵丰富,有字惟其少、意惟其多的效果 。
三是美在情趣盎然:这首小诗很富有田园诗的情趣 。着墨不多,冬夏两幅小景宛然在目 。夏日的草地、篱笆和浓阴,冬夜令人昏昏欲睡的温暖的炉边,把大自然引入静谧安详的境界 。这时传来的蝈蝈和蟋蟀的声音,更衬托出环境的幽静,能唤起人一种亲切的回忆 。“便舒适地栖息在可喜的草丛中间”“从炉边就弹起蛐蛐的歌儿”等拟人化的诗句也平添了诗的情趣 。
夜《夜》这首诗尽情描写了夜的静谧、美丽,传达出诗人对大自然的热爱和他柔适、宁静的心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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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意境美:诗中描写了银星万点的大河、轻轻歌唱的小溪、浸水的原野、幽暗的松林、皎洁的明月、闪着银色光芒的青草,这些景物有动有静、有明有暗,有视觉的、有听觉的,意境是那么静谧,那么美好,像迷人的梦境,如优美的图画,似轻柔的乐曲,让人沉浸其中而产生无限的遐想 。
二是构思美:这首诗篇幅很短,构思却颇具匠心 。一是运用对比 。“幽暗的松林失去喧响”“夜莺的歌声沉寂了”“长脚秧鸡不再欢嚷”等诗句将白天的喧闹与夜晚的静谧作对比、能给读者不尽的联想 。二是巧用衬托 。“只听得溪水轻轻地歌唱”一句以动写静,更见其静 。三是妙用反复 。最后一节诗与第一、二节诗构成反复,营造了一种无比宁静、优美的意境,使全诗具有一种回环复沓的旋律之美 。
三是语言美:诗中的语言虽不能说是字字珠玑,但的确很美 , 很有表现力 。“悄悄”“轻轻”两个音韵和谐的叠词都透视出夜的宁静;“歌唱”一词表达了溪水的欢悦;“披上银装”中的“披”折射了月亮的多情;“沉浸”在梦中的“沉浸”写出了大自然的静谧;“银星万点”写出了波光粼粼的情状,这些词语有形象,有情感,有韵味,读来满口生香,令人回味 。
《外国诗两首》的作者资料~~~~~~急需~~~~~~济慈,全名约翰·济慈John Keats,1795年—1821年)出生于18世纪末年的伦敦,他是杰出的英诗作家之一 , 也是浪漫派的主要成员 。父亲是马厩的雇工领班 。自幼喜爱文学 , 由于家境窘困,不满16岁就离校学医 。其父母在其青少年时期便相续去世,虽然与弟弟和妹妹相互支持 , 但过早失去父母的悲伤始终影响着他 。在恩菲尔德学校(Enfield School) , 济慈接受了传统正规的教育,在阅读和写作方面,济慈受到了师长克拉克(Charles Cowden Clarke)的鼓励 。年轻的济慈非常钟爱维吉尔(Virgil),14岁时,他将维吉尔的长诗《埃涅阿斯纪》("Aeneid")翻译成英语 。1810年,济慈被送去当药剂师的学徒 。五年后济慈考入伦敦的一所医学院,但没有一年,济慈便放弃了从医的志愿,而专心于写作诗歌 。济慈很早就尝试写作诗歌,他早期的作品多是一些仿作 , 1817年,济慈的第一本诗集出版 。这本诗集受到了一些好的评论 , 但也有一些极为苛刻的攻击性评论刊登在当时很有影响力的一本杂志(Blackwood`s magazine)上 。济慈没有被吓倒,他在来年的春天复印了新诗集《安迪密恩》(“Endymion”) 。1818年夏天,济慈前往英格兰北部和苏格兰旅行,途中得到消息说他的兄弟汤姆得了严重的肺结核 , 济慈即刻赶回家照顾汤姆 。这一年年底,汤姆死了,济慈搬到一个朋友在汉普斯泰德(Hampstead)的房子去住,现在人们已将那所房子认为济慈之家 。在那里,济慈遇见并深深的爱上了一位年轻的女邻居 , 芬妮·布朗(Fanny Brawne) 。在接下来的几年中 , 疾病与经济上的问题一直困扰着济慈,但他却令人惊讶的写出了大量的优秀作品,其中包括《圣艾格尼丝之夜》《秋颂》《夜莺颂》和《致秋天》等名作,表现出诗人对大自然的强烈感受和热爱 , 赢得巨大声誉 。1820年3月 , 济慈第一次咳血,之后不久,因为迅速恶化的肺结核,1821年2月23日,济慈于去意大利疗养中逝世 。去世的时候 , 只有年轻而忠诚的朋友画家塞文陪伴着他 。
他的墓志铭写着:Here lies one
whose name was written in water
此地长眠者,声名水上书 。
叶赛宁(1895~1925)苏联俄罗斯诗人 。出生于梁赞省一个农民家庭 。1904~1912年读小学和教会师范学校,开始写诗 。1912年赴莫斯科,当过店员、印刷厂校对员,兼修一所平民大学的课程,积极参与文学活动 。1915年去彼得堡 , 拜见著名诗人勃洛克、克留耶夫等,1916年初第一本诗集《扫墓日》出版 。同年应征入伍,一年后退役并结婚 。时值二月革命、十月革命 , 诗人写了《变容节》、《乐土》、《约旦河的鸽子》、《天上的鼓手》等著名诗作,以抒情的方式,抒发个人对革命的感受 。1919年参加意象派并成为中心人物,写出《四旬祭》、《一个流氓的自由》 。1921年离开意象派 。这一年诗人与到莫斯科访问的美国舞蹈家邓肯相识,热恋成婚,并与之出游西欧、美国 。两人很快由热恋变为争吵,终于离异 。1923年诗人回国 。1924年出版了轰动文坛的诗集《莫斯科酒馆之音》 , 展示了诗人抑郁消沉的心灵 。1924至1925年诗人的创作进入高峰期,写出组诗《波斯抒情》(1924)、长诗《安娜·斯涅金娜》(1925)、诗集《苏维埃俄罗斯》(1925)等 。1925年9月三度结婚(与列夫·托尔斯泰的孙女) 。然而,11月便因精神病住院治疗 , 完成自我审判式的长诗《忧郁的人》,12月26日写下绝笔诗,28日拂晓在列宁格勒的一家旅馆投缳自尽 。
《外国诗两首》1.美好的诗歌是动人心弦的,因为它是生命的歌吟 。诗人把蝈蝈和蛐蛐当做大自然的歌手,把它们的鸣唱当做大自然的诗歌,借以歌颂大自然的无限美好和勃勃生机,表达了诗人对大自然的无限热爱和由衷赞美之情 。
2.在诗人的联想中,将前后两幅画面叠印在一起,让冬天“蛐蛐的歌儿”呼应盛夏“蝈蝈的乐音”,在诗人的心灵中交织成一首此起彼伏的“从来不会死亡”“从来没有停息”的“大地的诗歌” 。
参考资料:初中语文
外国诗两首中的优美句子及赏析祖国
莱蒙托夫的《祖国》,从独特的角度 , 以自己的方式 , 抒发了对祖国的“爱情” 。
“我爱祖国,但用的是奇异的爱情” , 这一句统摄全诗 , 把对祖国的感情比喻为“爱情” 。这是个奇特的想法 。下面的诗句围绕这种“爱情”展开 。
“连我的理智也不能把它制胜/无论是……/都不能激起我心中的幻梦” , 诗人接连使用了几个表示让步的句子,强调他对祖国的这种“爱情”是无以替代的 。
“但我爱──我不知道为什么──”,转折词“但”和接连的两个破折号,表明“爱”是强烈的、不可动摇的 。
诗人接着铺叙了俄罗斯的草原、森林、河流的景象,又详尽描述了自己在乡间小路上“乘着马车”“透过苍茫的夜色”,寻找“颤抖的灯光”的过程 。“我爱那野火冒起的轻烟,/草原上过夜的大队车马,/苍黄的田野中小山头上/那两棵闪着微光的白桦”,这是他截取的几幅祖国的土地上常见的、令他感动的画面 。正是这些寻常景物,在日厮夜守中唤起了诗人对祖国的“爱情” 。
第三段,诗人将笔触深入到俄罗斯人民的生活中 。他以“我怀着人所不知的快乐”开头,详细描写了农家生活的场景:“堆满谷物的打谷场”“覆盖着稻草的农家茅房”“镶嵌着浮雕窗板的小窗” 。到了“节日夜晚” , 农人们尽情地饮酒、谈笑、舞蹈 。诗人则同他们一起欢乐到深夜 。
这首诗,写的是诗人对祖国执著的“爱情” 。在对“爱情”的阐释里,诗人没有选择什么惊心动魄的事件或是不同寻常的场面,只描写了自己在祖国土地上看到的最平常的景色,最普通的农家生活 。平平淡淡才是真,在平淡描述的背后,是诗人对祖国俄罗斯的真挚感情 。
黑人谈河流
兰斯顿·休斯是“哈莱姆(纽约黑人聚居区)的桂冠诗人”,是美国黑人文学最优秀的代表 。他的小说诗歌文学作品主要是诗,也有小说和评论 。他写作的题材大多是黑人的生活和种族问题,为黑人文学开辟了现实主义道路 。出版有诗集《困倦的布鲁斯》《给犹太人的漂亮衣裳》等 。
黑人是具有悠久历史的种族 。在现存的几类人种中 , 黑人是最早在地球上留下自己的足迹的 。但在近代史上,黑人生存的土地受到殖民统治者的侵略,许多黑人沦为奴隶 , 并被贩卖到美洲从事艰苦的体力劳动,肉体和精神都饱受欺凌 。南北战争结束后,美国废除奴隶制度 , 黑人获得自由 。
在这首诗里,“河流”是一个高度凝练的意象 。我们可以把它理解为历史的象征 。黑人对河流的追溯,就是对自身历史的追溯 , 就是对祖先和故土的寻根 。
“我了解河流:/我了解像世界一样古老的河流,/比人类血管中流动的血液更古老的河流 。”诗中的“我”不是某个具体的黑人,而是代表整个黑人的种族 。在这一节诗中 , 诗人反复地强调黑人对“河流”(历史)的见证,并形象化地指出,这条“河流”“像世界一样古老”,比人类体内的河流──“血液”更古老 。
“我的灵魂变得像河流一般深邃 。”第二节只这一行,它的作用是承上启下 。上一节对河流的认识仅限于“了解” , 到了这一节,“我”已经深入地用“灵魂”去感受河流 。换句话说,黑人的“灵魂”因见证“河流”(历史)而深邃 。下面一节,则是由此开始的历史回顾 。
“晨曦中我在幼发拉底河沐浴 。”幼发拉底河是古代文明的发源地之一,这里曾诞生过灿烂的古代文明 。
“在刚果河畔我盖了一间茅舍,/河水潺潺催我入眠 。/我瞰望尼罗河,在河畔建造了金字塔 。”刚果河是非洲流域面积最大的河流 , 尼罗河是世界最长的河流 。尼罗河流域也诞生过灿烂的古代文明 。
“当林肯去新奥尔良时,/我听到密西西比河的歌声,/我瞧见它那浑浊的胸膛/在夕阳下闪耀金光 。”密西西比河是北美洲最大的河流 。林肯在担任美国总统时,废除了奴隶制,使美国的黑奴获得解放 。
以上是诗人以夸张的手法回顾历史 。“我”的身影掠过亚、非、美三大洲,从古代到现代,在每一个地方都有令“我”难忘的河流 。
“我了解河流:/古老的黝黑的河流 。”第四节,在句式上与第一节相仿,但是句子更短 , 表意更简明 。“黝黑的河流”可认为是喻指黑人的历史 。
最后一节,“我的灵魂变得像河流一般深邃” , 是第二节的重复,意在强化突出主题 。黑人种族见证了人类的发展历史 , 黑人的“灵魂”里容纳着人类的文明,历史的积淀 , 因而显得“深邃” 。
这首诗显示了黑人对自己种族的自豪感 。在诗人生活的时代,种族歧视的恶习在美国还没有根除,诗人代表自己的种族写下了这样的诗篇 , 无疑具有很强的号召力 。
另外,从这首诗中我们还能感受到诗人一种淡淡的忧伤 。这种忧伤源于黑人悠久的历史和深重的苦难 。
普希金 假如生活欺骗了你 原文原文:
假如生活欺骗了你,不要悲伤,不要心急 。
忧郁的日子里需要镇静 。
相信吧,快乐的日子将会来临 。
心儿永远向往着未来; 现在却常是忧郁. 。
一切都是瞬息 , 一切都将会过去; 而那过去了的,就会成为亲切的怀恋 。
《假如生活欺骗了你》选自《普希金诗集》,这是一首哲理抒情诗,诗人以普普通通的句子,通过自己真真切切的生活感受 , 向女友提出慰藉 。这首诗以劝告的口吻和平等的娓娓的语气写来,语调亲密和婉,热诚坦率;诗句清新流畅,热烈深沉,有丰富的人情味和哲理意味,表达了诗人真诚博大的情怀和坚强乐观的思想情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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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1824年8月至1826年9月,那时俄国革命如火如荼,诗人却被迫与世隔绝 。在这样的处境下,诗人仍没有丧失希望与斗志,他热爱生活,执著地追求理想 , 相信光明必来,正义必胜 。
1825年俄历十二月,俄国爆发了反对沙皇残暴统治的武装起义——十二月党人起义 ,面对十二月党人起义前后剧烈动荡的社会风云 , 普希金不仅同火热的斗争相隔绝,而且与众多亲密无间的挚友亲朋相分离 。
幸亏夜晚有终生挚爱的奶妈相陪伴,讲故事为他消愁解闷;白天,到集市上去,与纯朴的农人为友,和他们谈话,听他们唱歌 。孤寂之中,除了读书、写作,邻近庄园奥西波娃一家也给诗人愁闷的幽禁生活带来了一片温馨和慰藉 。
这首诗就是为奥西波娃15岁的女儿即诗人的女友叶甫勃拉克西亚.尼古拉耶夫娜·伏里夫所写的 , 题写在她的纪念册上 。诗人的这首诗后来不胫而走,成为诗人广为流传的作品 。外国诗两首蝈蝈与蛐蛐和什么并称为文学体裁四大样式这首诗是一首抒情诗,构思巧妙,短小精致而又十分大气 。全诗分为前后对应
的两部分,分别以“大地的诗歌从来不会死亡”和“大地的诗歌呀,从来没有停息”开头 , 点明主旨;又分别描绘盛夏“蝈蝈的乐音”和冬天“蛐蛐的歌儿”,并通
过联想使二者巧妙地联系起来 , 生动地表现了“大地的诗歌从来不会死亡”的主题 。这首诗仅仅勾勒了夏、冬两幅小景,而没有描绘春、秋两季的景象;仅仅描写了
蝈蝈、蛐蛐这两种昆虫的鸣唱,而没有去写大地上其他百鸟千虫的歌唱 。但它所表现的却是大自然一年四季“歌声”不断的景象,歌颂了大自然周而复始、生命不息
的永恒美 。全诗讴歌大自然的无限美好、无限生机,着墨不多却能以少胜多,富有内涵,给人以广阔的想像空间,角度新颖独到 , 构思颇具匠心 。
蛐蛐和蝈蝈的鸣叫象征着什么?
象征着对生活的热爱,乐观向上的精神 , 同时表达了作者对大自然的热爱 。
约翰·济慈(1795~1821),英国浪漫主义诗人 。出身卑微,少年即成孤儿,生活贫困,做过医
济慈画像
生助理 。自幼喜爱文学 。1816年发表处女作《哦,孤独》 。1817年出版第一部诗集《诗歌》,其中有名篇《蝈蝈与蛐蛐》,从此崭露头角 。他在短促的一生中留下不少著名的诗篇,如颂诗中的《夜莺颂》《希腊古瓮颂》《秋颂》《忧郁颂》,
十四行诗《白天逝去了》等 。他的诗想像丰富,绚丽多彩,诗中有画,色彩感和立体感强,具有一种永恒的美,一如温柔、清丽而又梦幻般恬静的月光,洋溢着进步
的自由精神和人类的崇高理想 。他主张诗人以“美的梦幻”“自由的想像”进行创作,表现“永恒的美的世界” 。他的诗对英国维多利亚时代的诗人、后来的唯美派诗人以及20世纪的意象派诗人都有很大影响 。诗人25岁宏才初展时,就不幸与世长辞 。他留下的墓志铭是:“Here lies one whose name was written in water.(在此长眠者,声名水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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