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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公有住房分户需要:承租人和其家庭成员要求分户 , 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要求分户的各方同居一处,并在该处有常住户口,在经济上已分开独立生活的 。
2、房屋可以分间单独使用 , 分户后不会给各方居住和使用上造成不便的 。
分户的流程为:
【天津市公有住房如何分户】1、租赁户办理分户手续应将书面申请(办理分户手续要分户的各方共同提出申请)、家庭成员同意办理的书面材料、租赁合同、户口册、身份证和住户所在单位同意办理分、过户的证明信(办理过户手续还要持有死亡或迁出本市的证明)提供给房管部门 。
2、房管部门根据租赁户所提供的各种资料进行实地核实 。
3、经核实符合分、过户条件的填写分、过户审批表 。
4、经房管员、管理组长、站长三级审核批准后,房管部门与租赁户建立新的租赁关系,签订租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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