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查批捕期限的计算是什么
【审查批捕期限的计算是什么】审查批捕期限的计算有以下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七条规定 , 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中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 , 应当在十四日以内作出决定 。在特殊情况下,决定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三日 。对不需要逮捕的 , 应当立即释放;对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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