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求职签约的高峰期,由于大学毕业生的就业形势日益严峻,部分用工企业或单位借机向求职学生“下黑手” 。据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介绍,前来咨询或求助的大学毕业生,或者因为求职心切,缺乏劳动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意识,不经意间就被一些用人单位“非法用工”,被骗走了钱财;或者是被单位当做廉价劳动力,强迫超时、超负荷工作;或者就是试用期时间没有明确规定,而经过长期试用后却被无理解聘 。
但无一例外,这些发生劳动争议的大学毕业生都没有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法律人士建议,大学毕业生一方面要在就业前,通过学习《劳动法》、《合同法》等法律文件,明确与用人单位关系,了解相互间法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另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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