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行政部门的监督 。第七条国家鼓励社会对法律援助活动提供捐助 。第八条国家支持和鼓励社会团体、事业单位等社会组织利用自身资源为经济困难的公民提供法律援助 。第九条对在法律援助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有关的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法律援助范围第十条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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