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服务,促进和规范法律援助工作,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公民,可以依照本条例获得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无偿法律服务 。第三条法律援助是政府的责任,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积极措施推动法律援助工作,为法律援助提供财政支持,保障法律援助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
法律援助经费应当专款专用,接受财政
- 成都法律援助咨询收费 四川省成都市法律援助中心怎么样
- 厦门市法律援助 厦门市法律援助中心 奎
- 城阳法律援助 城阳法律援助中心地址
- 天河法律援助 天河法律援助地铁哪个站
- 易县法律援助在哪 我想免费咨询易县律师
- 湖南都市法律援助热线 湖南都市法律热线电话
- 法律援助活动开展 法律援助活动开展情况报告
- 乌当区申请法律援助 乌当区申请法律援助电话
- 涿州法律援助 涿鹿法律援助
- 新能源汽车规 新能源汽车规划解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