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土地税缴纳时间为 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时间( 二 )


城镇土地使用税开始缴纳时间1、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时间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
2、3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4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土地使用税5征用的耕地 , 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1年时开始缴纳土地使用 。
3、法律分析城镇土地使用税实行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的征收方法,具体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 第九条 新征收的土地 , 依照下列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一 。
4、法律分析土地使用税自取得土地使用权开始缴纳,每年缴纳一次,纳税期为每年的10月份 如果应纳房产税较多 , 一次缴清确有困难的,经主管地税机关批准,可以分别在每年的5月份和10月份两次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年计征,一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