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期离婚女方赔偿问题

孕期离婚女方赔偿问题
【孕期离婚女方赔偿问题】孕期离婚有以下情形女方可以要求赔偿问题: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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