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
《产品质量法》规定,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
【退货法律 退货法律咨询】(一)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
(二)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
(三)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
销售者依照前款规定负责修理、更换、退货、赔偿损失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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