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人员有工作单位的,所在单位不得停止支付其隔离期间的工作报酬 。
隔离措施的解除,由原决定机关决定并宣布 。
第四十二条 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立即组织力量,按照预防、控制预案进行防治,切断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必要时,报经上一级人民政府决定,可以采取下列紧急措施并予以公告:
(一)限制或者停止集市、影剧院演出或者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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