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德斯鸠的法律思想 孟德斯鸠的法律思想有哪些( 二 )


3、礼貌使有礼貌的人喜悦,也使那些受人以礼貌相待的人们喜悦 。
4、自由不是无限制的自由,自由是一种能做法律许可的任何事的权力 。
孟德斯鸠的主要思想主张是什么?其思想主张有何意义?孟德斯鸠虽为贵族,却是法国首位公开批评封建统治的思想家,他突破“神授君权”的观点 。认为人民应享有宗教和政治自由 。认为决定法的精神和法的内容是每个国家至关重要的 。保证法治的手段是“三权分立”,即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分属于三个不同的国家机关,三者相互制约、权力均衡 。“三权分立说”对于1787年的美国宪法、1791年-1795年的法国宪法和1792年的普鲁士法典的制定工作产生重大的影响,也完全否定了当时法国社会的三个基石:教会﹑国会和贵族 。
孟德斯鸠是一个自然神论者 。他公开承认上帝是世界的始因,认为上帝是世界的“创造者和保养者”,但又认为世界受自然规律的支配,上帝不能改变自然规律,它的活动同样要受自然规律的制约 。他在自然神论外衣的掩盖下,揭露和批判了天主教会和僧侣的***罪行,指出了宗教世界观对人类社会的危害,猛烈抨击了宗教裁判所迫害异***的残暴行为,提出了各种宗教之间应该互相宽容、和睦相处、互不干扰、互相尊敬的主张 。
孟德斯鸠在社会历史观方面是一个唯心主义者,认为人类历史的命运归根结底要以个别政治活动家(主要是立法者)的意志为转移 。他特别强调地理因素在人类社会发展中的作用,认为地理环境,特别是气候、土壤和居住地域的大小,对于一个民族的性格、风俗、道德、精神面貌、法律性质和政治制度,有着决定性的影响作用 。他这种地理环境决定论虽然是错误的,但却具有反宗教神学的性质,它企图证明:社会的历史发展进程不是由上帝的意志决定的,而是由自然界本身的原因决定的 。
孟德斯鸠站在新兴资产阶级的立场上,对封建专制主义进行了无情的揭露和深刻的批判,主张进行社会改革,建立以“开明君主”为首的君主制即君主立宪制,用三权分立的办法来限制君主的权力,剥夺君主及其政府干预司法事务的权力,以保障人民的政治自由和生命财产的安全 。
孟德斯鸠的社会政治理论尤其是关于分权和法制的学说,对18世纪法国资产阶级革命以及其他国家的资产阶级革命运动产生过相当巨大而又深刻的影响,对中国资产阶级改良派也产生了相当大的影响 。
孟德思鸠的法律思想有哪些?法国启蒙思想家、大革命的思想先驱、资产阶级自然法学派的主要代表之一 。《论法的精神》西方法律思想史上较有影响的著作之一 。《罗马盛衰原因论》
一,自然法与法的分类 从较广泛的意义来说,法是由事物的性质产生出来的必然关系 。一切存在物都有他们的法 。相当于今天所说的规律 。称为三类自然法、人法,神法 。反对霍布斯,认为自然状态下人们有四条原则,既和平、寻找食物、自然爱慕和过社会生活 。人类一 进入社会,战争状态开始了 。人法包括国际法、政治法和民法 。一个社会如果没有一个政府是不能存在的 。民法包括民法、刑法等在内的多种人法 。孟德斯鸠所说的神法即宗教法 。
二、法的精神 孟德斯鸠是自然法学派中又运用接近唯物主义的方法研究法律的典型人物 。他主张从法律与其它事物的普遍联系中探寻法律的精神实质,认为法律与国家政体、自由、气候、土壤、民族精神、风俗习惯、贸易、货币、人口、宗教都有关系,法律与法律、与他们的渊源、立法者的目的以及作为法律建立的基础的各种事物的秩序也有关系 。这些关系综合起来就是法的精神 。(一)孟德斯鸠把政体分为三类,共和政体、君主政体和专制政体 。反对专制政体 。民主政体的原则是品德 。中心点是普遍的守法、建立保护私有财产权利的法律秩序 。贵族政体的原则是品德加节制,需要普遍的法律秩序 。君主政体的原则是荣誉 。专制政体的原则是恐怖、专横和暴力 。政体的原则一旦腐化,较后的法律也要变坏,反而对国家有害 。必须是法律同已建立和将要建立的政体相适应 。(二)法律与自由 孟德斯鸠认为自由有两种一是哲学上的自由,既意志自由;二是政治自由,关键在于人们有安全,或是人们认为自己享有安全 。一个人能够作他应该做的事情,而不被强迫去做他不应该做的事情 。孟德斯鸠主张用法律来保障公民的各项自由,维护自由作为立法的基本目的和原则 。在实现政治自由的国家,法的基本精神之一正在这里 。(三)法律与自然地理环境 从法律与自然地理环境的关系来探寻法的精神,是孟德斯鸠在法理学上独树一帜的一个主要标志 。排名,他认为地理位置和地理格局对社会政治法律制度有重要的作用 。广阔平原的亚洲不能不实行专制 。第二,土壤条件对社会政治法律制度有重要作用 。肥沃土壤条件下容易和适宜建立专制制度 。贫瘠土壤条件下,容易和适宜建立民主共和制度 。第三,气候条件对社会政治法律制度有重要作用 。热带容易和适宜建立暴君制度 。寒冷条件下、适宜建立民主共和制 。把法学从神学下解放出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