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接种管理制度 预防接种管理制度有什么作用( 三 )


(一)制定本地区预防接种实施方案和预防性生物制品的需求计划;
(二)预防性生物制品的运输、贮存和分发;
(三)预防接种工作情况的监测管理;
(四)冷链系统的监测管理;
(五)向有健康需求的个体提供非计划免疫接种的预防性生物制品的咨询和接种服务;
(六)对预防接种工作人员进行技术培训、业务指导和职业道德教育;
(七)开展预防接种工作的健康教育和宣传;
(八)完成其他预防接种相关工作 。第十七条预防接种服务机构应当按照国家和自治区预防接种的有关规定、技术规范开展预防接种工作,并接受县级以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业务指导,其主要职责是:
(一)制定预防性生物制品的需求计划;
(二)建立健全人群预防接种卡、证档案;
(三)按规定向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送预防接种统计资料;
(四)预防性生物制品的领取和保管;
(五)开展预防接种工作社区健康教育;
(六)向非计划免疫接种对象提供其他预防接种咨询与服务;
(七)完成其他预防接种相关工作 。
预防接种时的“三查七对五告知”制度具体内容是什么“三查七对”,是指医疗卫生人员在实施接种前,应当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的要求,检查受种者健康状况和接种禁忌,查对预防接种证(卡),检查疫苗、注射器的外观、批号、有效期;
核对受种者的姓名、年龄和疫苗的品名、规格、剂量、接种部位、接种途径,做到受种者、预防接种证(卡)和疫苗信息相一致,确认无误后方可实施接种 。
五告知是指告知疫苗的品种、作用、禁忌、价格和接种后的留观时间 。
扩展资料:
2019年4月20日,针对一些地方在预防接种环节发生的疫苗过期、掉包等事件,20日提交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二次审议的疫苗管理法草案提出,进一步加强预防接种管理,规范预防接种行为,明确将“三查七对”要求和接种信息可追溯、可查询写入法律草案 。
草案二审稿增加了四方面规定 。
一是接种单位应当加强内部管理,开展预防接种工作应当遵守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免疫程序、疫苗使用指导原则和接种方案 。
二是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加强对接种单位预防接种工作的技术指导和疫苗使用的管理 。
三是明确“三查七对”要求,规定医疗卫生人员在实施接种前,应当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的要求,严格核对有关信息,确认无误后方可接种 。
四是医疗卫生人员应当完整、准确记录接种疫苗的较小包装单位的识别信息、有效期等,确保接种信息可追溯、可查询 。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我国拟修法规定疫苗预防接种“三查七对”可追溯可查询
宁夏***自治区计划免疫管理条例排名章 总则排名条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计划免疫,是指按照免疫程序,有计划地对儿童和传染病流行地人群进行预防接种,提高人群免疫水平,以达到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发生与流行的目的 。第三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计划免疫管理工作 。第四条 自治区实行有计划的预防接种制度;对儿童实行预防接种证制度 。第二章 组织管理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计划免疫管理工作,制定计划免疫管理规划,并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计划免疫管理规划和监督管理工作 。第七条 各级财政、教育、民政、公安、电力、交通、新闻、广播电视、民族宗教等部门和妇联、残联等社会团体,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计划免疫的有关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