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朝的经济改革

五均六筦是王莽新朝时对六种经济事业的管制措施,即盐、铁、酒专卖 , 政府铸钱,名山大泽产品收税和五均赊贷 。这些措施于王莽即位的次年起,先后公布施行,合称六筦(筦,即管,由国家经营管理之意),也称五均六筦 。五均六筦施行了十几年,到地皇二年(公元21年)才准备废除,地皇四年(公元23年)时新莽政权就告败亡 。

新朝的经济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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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五均六筦其名称是在当时托古改制的风气下 , 由儒家刘歆以古文经《周礼》、《乐语》为依据而提出来的 。王莽企图表面上说要以此来限制商人对农民的过度盘剥,制止高利贷者的猖獗活动,但实际上首要目的是增加新莽专制主义封建国家的财政收入,并为构成这一国家的政权基础的豪族权门大谋私利 。
五均赊贷
五均是武帝时平准法的发展 , 规定各市以四季的中月即二、五、八、十一月的商品价格作基础,按商品质量分为上、中、下三等标准价格,称为“市平” 。市场价格超过平价时 , 政府按平价出售商品,促使价格回落,市场价格低于平价时 , 则听任自由买卖 。对于五谷布帛丝绵等重要民用产品,如果滞销,则按成本加以收购 , 使经营者不致亏折 。
【新朝的经济改革】赊贷也是五均司市的任务之一 。赊是借钱给城市居民作非生产性的消费,如祭祀丧葬的用费,不收利息,短期即还 。贷是借钱给小工商业者作资金,期限较长,按借款者的纯利润额收取年利十分之一(一说是月息百分之三,即年利百分之三十六) 。
五均赊贷,是政府对城市工商业经营和市场物价进行统制和管理 , 并举办官营的贷款业务 。主要在几个大城市中施行,也旁及郡县 。当时将六个实行五均的大城市,即长安、洛阳、邯郸、临淄、宛和成都称为五均市 , 原长安市令及其他各市市长改称为五均司市师,其他郡县设司市,大体由地方官兼任 , 统称市官 。市师下有交易丞五人,又称均官,钱府丞一人 , 又称钱府官,分别掌管均平物价、收税和赊贷事宜 。
六筦
六筦中,盐、铁专卖和政府铸钱都系承袭汉武帝刘彻以来旧制 。酒的专卖 , 武帝时一度施行,汉昭帝始元六年(前81),盐铁之议后废除,改收酒税,新莽时恢复专卖 , 规定卖酒毛利三分偿付各种材料、燃料、工具消耗及人工费用,七分作为纯利入官 。
名山大泽产品的征课,过去亦曾实行 。这时更规定,凡开采金、银、铜、锡和采捕作为货币原料的龟、贝的工商业者,其产品不许在市场上自由出售,都要向政府申报 , 而政府会在一定时期予以收购 。凡从事鱼鳖、鸟兽等的捕捞猎取和从事畜牧的,也同其他小工商业者及出售家庭副业产品者一样,收其利润的十分之一以为“贡”(相当于后世的所得税) , 经营这些产品不向政府申报和申报时有隐瞒的,产品没收,并罚一年劳役 , 以示惩诫 。
评价
对于这一措施,学者们的观点也大不相同 。胡寄窗的《中国经济思想史》(中册)从经济思想史角度对五均六筦给予了充分肯定,他说 , 王莽“也有些较正确的认识 。五均赊贷是王莽的城市经济政策 。仅就城市实行广泛的经济管制措施一点来说 , 已经是我国历史上的创举 。”“规定平价这一办法在王莽以前尚无人实行过 。”“王莽虽然还不能理解利息的来源是利润,却是以利润率来确定利息率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