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古代兵器之“镖”走江湖!( 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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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上至王公贵族下到各界市民,都有人练习和使用飞镖。当时飞镖大略可分为两类,一类是脱手镖,一类是绳镖。脱手镖纯靠手部力量发射,而绳镖在镖尾处系以长绳,攻击距离较短,但回收更容易。清末民初的武术家金倜庵曾说,晚清时期江湖上最流行的一种飞镖,镖身呈三棱梭形,全长三至七分(一分为十分之一寸,约0.33cm),重六至七两。飞镖末端绑有红绿两色的绸带,长二寸许,称为“镖衣”,除美观外,可以起到辅助飞行稳定的作用,与箭矢尾部的箭羽类似。这类飞镖通常成套携带,每套九支或十二支,其中必有一支格外长大者,威力比其他飞镖更强,称为“绝手镖”,不到危急关头绝不轻易动用。与很多投掷武器不同,施放飞镖全凭腕力,有“阳手镖”“阴手镖”“回手镖”等打法。旧时武林行话,以掌心向上为阳手,掌心向下为阴手,而“回手镖”与“回马枪”类似,是指诈败诱敌、突然袭击时的打法。除此之外,还有“一子连三丢”“连珠镖”等连射手法。据金倜庵记载,清代河北镖师邹永宽最擅长“一子连三丢”的射镖术,他与另一高手比赛,令对方在大榆树上选数串榆钱做上记号,自己站在百步以外,举手发镖,无不命中。不过,奥运射击冠军使用极精准的比赛用枪,十米之内尚且不能保证每枪必中靶心,何况百步以外的飞镖呢?邹永宽的绝技,恐旧只是传闻而已。杀伤力有限,反而是优点飞镖杀伤力相当有限,因为重量普通,射击纯用腕力,即使在近距离打击不穿甲的目标,也不能保证一击致命,对敌手造成重创。然而,为什么一定要重创敌人?对于江湖人士而言,轻微伤害或者阻止对手的行动,不是更好的选择吗?所谓江湖人士,其实是精通某一门拳脚或兵器技艺的武术家,他们之间的冲突打斗,并非战场厮杀,原无必要以死相拼。朝廷法令森严,如果械斗出了人命,官府查究起来不免要吃官司。小说里的杀人如麻、快意恩仇,在现实中很难实现。现代武侠小说有两个代表人物,金庸和古龙。两人的作品风格迥异,而且他们书中角色的打斗过程也各有特点。在金庸的小说中,武林高手的拼斗往往耗时甚久,结果也往往只能伤敌而不能杀敌,如《射雕英雄传》中华山论剑的各路豪杰,口中谈论,手上比试,耗时七日七夜才略分高下。古龙作品中武林高手的过招,则往往简单明快,在旁人尚未看清的瞬间生死立判,如《多情剑客无情剑》中的小李飞刀,例无虚发,即使对高手也是一刀致命。金庸和古龙究竟哪个正确?应该说,古龙的描写更符合冷兵器生死格斗的情景。现代日本剑道采用道具剑和护具,往往在数秒内就可击中得分,如果真剑比武显然生死立判。然而,金庸的小说更符合中国古代江湖社会的实际情况:在真实的历史上,武林人士并不追求致命,他们所需要的不过是制服对手而已。清代镖师和护院们所用的暗器,呈现两极分化的趋势。一种是专门锻造的重型飞镖,重达一斤,称为“斤镖”,往往被误传为“金镖”。提升镖的质量,可以增加其杀伤力。黄三泰打虎,用的其实就是这种“斤镖”。而另一种则极其轻便易寻,叫“飞蝗石”。飞蝗石就是普通的石子,有些经过粗加工磨去棱角。这种暗器用途远比飞镖更广泛,如夜间潜行,飞檐走壁的好汉,如欲施展轻功跃下平地,可以用飞蝗石“投石问路”,一来试探是否有埋伏,二来探明下面是否是实地,万一是池塘或者粪坑,那可就惨了。飞蝗石杀伤力极其有限,但在某些场合却很实用:比如护院的武师追逐逃逸的飞贼时,并不全力以赴,只用飞蝗石远远投掷,以免贼人走投无路拼死一搏。飞蝗石通常不会打伤对方,但一旦击中屋瓦砖石,声音特别响亮,倒是很能吓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