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卓|生恩大还是养恩大?这个无解的选择,我们不应该丢给孩子

孙卓|生恩大还是养恩大?这个无解的选择,我们不应该丢给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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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亲爱的》原型孙海洋14年后终于找到儿子了 , 他的二十万悬赏寻子包子铺也终于迎来了喜讯 。 2003年 , 孙卓出生 。 2007年10月9日晚 , 孙卓被人用玩具车拐走 。 孙海洋寻子14年后 , 故事终于迎来团圆 。
12月6日 , 公安部开展团圆行动认亲活动 , 帮助离散十余年的3组家庭实现团圆 , 孙海洋就是其中之一 。
孙海洋和妻子与孙卓“认亲”后当场相拥而泣 , 但孩子的一句 , 不想回归原生家庭 , 想回养父母家里继续上学补课考一个211大学 , 不希望养父母被判刑 , 似乎让一个圆满的结局出现了一丝不能避免的瑕疵 , “追责”再次成为这场悲剧的核心议题让无数网友揪心呐喊 。
作为亲生父亲的孙海洋整整14年 , 风里来雨里去 , 不就是希望有朝一日儿子能重新回到自己身边吗? 孙卓的选择究竟有错吗?当亲生父亲好不容易找到自己 , 孙卓却选择依旧留在养父母身边 , 孙卓的这种说法究竟是对是错?一时间 , 网上可谓是激起了千层浪 , 公说公有理 , 婆说婆有理 , 是非对错 , 任谁都无法评判 。
孙卓|生恩大还是养恩大?这个无解的选择,我们不应该丢给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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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可以判定罪行 , 但是漫长岁月里累积的感情是复杂的 , 不是由一个对错就可以判决 。在养父母那里毕竟生活了14年 , 生恩没有养恩大 , 我们每个人都不是主人公 , 无法站在道德制高点上去指责任何人 。 ”上海融孚律师事务所王晓超律师表示 , 现实中很多案例 , 一些被拐卖的孩子 , 经过十几年 , 20几年被找到后 , 绝大多数人都没有选择回归亲生父母的家庭 , 而是选择依旧留在养父母的家庭 。 如果我们仅仅站在法理的角度 , 收买被拐儿童的家庭的确应该受到惩罚 , 而被拐儿童也应该回到自己的亲生父母身边 。 但是我们不是那些被拐的孩子 , 无法站在道德制高点上去评价他们的选择 。 毕竟一些养父母是真的把他们当成亲生的来养 , 倾尽家里的资源 , 也把这个孩子培养成才 。 无论站在法律上是对是错 , 但是站在伦理上 , 孩子们的选择真的没有错 。
就如《亲爱的》里描绘的 。 三岁的田鹏被拐之后 , 亲生父母心心苦苦寻找了六年 。 找到之后 , 孩子也是不愿意回到亲生父母身边吗?包括田鹏的妹妹也是被拐来的 , 哭着闹着也要回到养父母身边 。
从这些案例都可以看出 , 陪伴有时候比血缘亲情更重要 , 这些孩子已经跟养父母形成了长期的感情羁绊 , 是亲情都很难割舍断的 。孩子的世界真的很单纯 , 谁陪他 , 他就愿意跟谁;包括成年人的世界也是一样 , 谁给了他爱和陪伴 , 他的内心自然也就亲近谁 。
因此在看待被拐孩子的态度时 , 就需要以个人成长的视角去理解 , 而非是以生父母的立场以及公共立场去看待 。 之所以这样强调 , 并不是说我们必须放过养父母 , 而是在审视被拐孩子的态度时 , 要给予既定的主观空间 。 王晓超律师认为 , 从法律上说 , 应该重点打击拐卖行为 。 “没有拐卖就没有收买” 。 拐卖儿童行为的社会危害性 , 远大于收买行为 。 《刑法》第240条规定的“拐卖儿童罪”是重罪 , 起刑点5年以上 , 最高可判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 而《刑法》第241条规定的“收买被拐卖的儿童罪” , 量刑幅度是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刑法》同时规定 , 收买被拐卖儿童的 , 如果对儿童没有虐待行为 , 且不阻碍对被拐卖儿童进行解救的 , 可从轻处罚 。 但这并不意味着要宽纵买家 。 在法律上 , 收买儿童不受法律保护 , 同属犯罪行为 。 因为即便买家对被拐儿童善养善育 , 孩子的亲生父母依然承受着家庭破碎的沉痛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