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何以为“家”( 二 )


我做过一段社团工作 , 去基层出差 , 常常被人要求拿毛笔题字 。 时间一长 , 居然有人在介绍时称我“书法家” , 我竟安之若素 , 毫不脸红 , 不加纠正 。 直到有方家朋友提醒 , 我才涊然汗出 , 赶紧罢手 , 文房四宝悉皆送人 , 免得哪天忍不住手痒再做蠢事 。 俗话说事不过三啊!
事实上 , 任何事物 , 一旦没有了质的规定性 , 其本来的价值也就随之消解 , 剩下的自然就只能是笑料 。 问题是 , 如果仅仅是笑料且自己又不在乎被人耻笑 , 倒也罢了 , 如果冒充的是学者、医家 , 登坛传道、悬壶济世 , 那造孽可就大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