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审核材料。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本人到登记领表的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出具身份证明材料(含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学生证或录取通知书、户口簿)复印件需要两份、申请表和邮储账号,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
4、签订合同。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本人签订《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签订借款合同同时授权邮政储蓄银行从上述账户中扣收贷款本息;
5、合同回执寄返 。借款合同签订完毕后,学生可持合同到高校报到,从2011年起学生只需到高校资助中心办理电子回执,无需再邮寄纸质回执 。报到后30日内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未收到回执(最迟不得超过10月30日),视同学生撤销借款申请;
6、贷款发放与支付 。根据合同约定,邮储银行将在合同约定日期发放贷款,并将贷款资金电汇至借款学生所在高校指定账户;
7、偿还贷款 。借款学生毕业后,学生及其共同借款人负责按借款合同约定,按时在个人账户中存入足额资金 。
5.生源地贷款续贷时还是上次填写的还款日期么
贷款年限计算方式(在校时间+还款期限)
假设为7年 在校时间是3年 (那么就是 在校3年+还款期限4年=7年)
还款是当年毕业9月份开始还款 头两年只还利息 后面开始还本金和利息
7月份毕业时 还要上贷款系统点 毕业确定
贷款年限的最大范围就是你还钱的最后期限,毕业后接着还是没有利息的,所以你就算贷12年,只要你毕业立即还是无息的,当然写多点到时候你可以读研后更改学业信息表明你还在上学可以延期还,希望能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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