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命令怎么写( 二 )


(四)服务生:从事迎宾、托盘、擦抹等对客人直接服务的员工 。
(五)普通工:担任搬运,事务或简易事务等无需特殊技能或知识的工人 。
第三条? 工人编制名额依据实际需要拟订,呈报本公司核定 。
第四条? 为配合工作及人事调度的需要,遇有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工作时,得依实际需要雇用定期契约工人(以下简称定期工) 。其雇用及管理办法另定之 。
第二章 雇用及解雇
第五条 雇用员工应由所属主管单位填具员工采用申请书,送由主管单位签请负责人核定 。
第六条 雇用员工以考试方式录用为原则 。
第七条 雇用员工应先行试用,但试用期间不得超过40日,在试用期间内,由所属主管单位负责考核,期满后依据试用成绩,签请正式雇用或解雇 。
第八条 雇用工人,得就在岗位工作三个月以上工作成绩优良的定期工中选用 。前项选用的员工,得不经考试及试用 。
第九条 雇用工人,以身家清白、身体健壮、年满18岁以上35岁以下,并具有初中毕业或以上学历者为合格,但雇用特殊性技能的工人不在此限 。
第十条 不得录用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为员工:
1.曾受刑事处分或宣告禁治产者 。
2.患有传染病或痼疾者 。
3.曾服务于本公司及所属单位因案开革
【人事命令怎么写】

人事命令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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