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买断申请怎么写( 二 )


2、《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依法终止工伤职工的劳动合同的 , 除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外 , 还应当依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3、《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 , 保留劳动关系 , 退出工作岗位 , 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 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 , 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 , 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 , 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 , 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 , 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 , 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 , 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 。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 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 , 停发伤残津贴 , 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 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 , 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 , 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 , 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 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 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 , 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 。
难以安排工作的 , 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 , 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 , 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 , 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 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 , 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 , 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 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 , 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 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 , 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 , 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 , 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 , 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 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 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3. 向厂申请工伤书怎么写,工伤赔偿申请书怎么写 劳动者发生工伤 , 有工伤保险的 , 应当及时向社保局申请工伤认定 , 社保局会提供申请表 , 需要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
社保局认定工伤之后 , 可以办理工伤理赔 。如果没有购买社保 , 由用人单位承担工伤赔偿责任 。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 , 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 , 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 , 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 , 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