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文艺评论应如百溪活水( 二 )


其实 , 粉丝内部对控评的正当性也有争论 。 但受到“爱 , 就要白给 , 越爱越要无怨无悔”的理念束缚 , 控评从“为爱发电”变成了一种无法摆脱的负累 。 付出越多 , 越无法离开 , 所以很多粉丝组织逐渐做起了控评生意经 。 一些影视论坛社区、自媒体营销大号、播出平台和宣发公司也瞄上了这个控评业务 。 当资本触角缠上了粉丝的“真爱” , 控评成了强大的商业机器 。 粉丝成了“数据劳工” , 用自己的情感劳动为各种平台和账号供流、扩容和增值 。 宣发方和播出方倚仗平台技术优势 , 会侧重于做数据而不是有创意的营销物料 。 有的影视剧播出 , 随之上演的数据攻防战风头甚至盖过作品和演员 , 使后二者成了配角 。 因控评获得一定收益后 , 很多平台以此作为自己与出品方、创作方合作的筹码 , 处于传播链后端和产业链下游的控评方正在抢夺操纵影视作品命运的权杖 。 也是由于后期控评的保驾甚至遮丑 , 前期创作者迷失在“好评满满”中 , 一叶障目 , 罔顾自己作品的缺点和不足 , 一股懒惰、功利、合谋炒作的创作风气正在滋生 。
文艺作品的价值是触及灵魂 , 而非量化指标 , 更不是自造虚假数据;文艺评论界应是百溪活水 , 而不是粉黑站队 , 更不要丢失口碑和公信力 。 长期来看 , 违法控评对创作方、播出平台、营销方、受众都造成了伤害 , 终归是一场负和博弈 。
(作者:徐海龙 , 系首都师范大学文学院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