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宝钗|宝钗是不是自私?她为什么不找别的官宦子弟联姻,而成全宝黛呢?

这就是站着说话不腰疼,宝钗倒是想和其他官家子弟联姻,问题是那是她能说了算的?更何况,什么样的官宦子弟会要她呢?
薛宝钗|宝钗是不是自私?她为什么不找别的官宦子弟联姻,而成全宝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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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古代家族联姻首重门第,宝钗门第太低
薛家祖上只是紫薇舍人,并没有爵位,和开国公爵的贾家差距太大。而且最重要的是薛家一代不如一代,宝钗父亲这一代就已经彻底弃儒从商了,而到了薛蟠宝钗这一代,那是商人都没做好了。
古代是士、农、工、商四个等级,“重农抑商”乃是历代国策,商人社会地位可是最低的。宝钗的真实身份只是“商户之女”,那压根就不是贵族,其实和薛蟠所娶的夏金桂才是门当户对,她真正能选择的门当户对联姻对象,是一个大商人,而不是官家子弟。
本来呢做个商人也没什么大不了,薛家又是皇商,是商人中的顶尖儿的角色,按理说薛家是可以和贵族们的庶子、庶女、旁支联姻,借机打入贵族圈子的。薛家经过多年的努力,薛父迎娶了薛姨妈(非常可能是王家庶女),终于打进了贵族圈子,可以说是完成了家族身份地位的提升。
而女孩儿可以高嫁,宝钗本人才貌出众,过去女子十五岁及笄就成人了,很多女孩其实十三四岁都已经嫁了,至少也已经定亲。按照正常情况来说,薛宝钗不缺求娶之人。而按照她的年纪,其实进贾府以前,她应该是已经定过亲的。那么,是什么事情耽误了呢?
二、古代家族联姻要求家世清白,宝钗是犯罪分子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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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宝钗的亲事被耽误,一个很大原因就是薛父死得早,她肯定要守孝三年。而且很多本来有意求娶的男方,看到薛家主事人去世,薛蟠又不争气,对这门亲事也并不积极了。而其后天崩地裂的大祸到来,薛蟠不仅败了许多的家业,而且还打死人成了犯罪分子,导致家族身份地位一落千丈。
第四回《薄命女偏逢薄命郎 葫芦僧乱判葫芦案》写的,是林黛玉的老师贾雨村补授了应天府,一下马就有一件人命官司详至案下,原来是(薛、冯)两家争买一婢,以至(薛蟠)殴伤人命(冯渊)。那原告控诉道:“小人告了一年的状,竟无人作主。望大老爷拘拿凶犯,剪恶除凶,以救孤寡,死者感戴天恩不尽!”
这是什么性质?这是杀人案啊,而且原告有家属在不停上告啊。而贾雨村虽然“乱判葫芦案”,最后以薛蟠得了“无名之病,暴毙身亡”结案,那也是“因为凶手已死不再追究法律责任”,此案的案底尚在啊。这薛家一家,在官方记录上,那是成了“犯罪分子家属”啊。
这不用说了,皇商的身份是肯定没有了,而且按照记录,过去犯罪分子家属的后代都不能科举、不能当官。这种自断家族后路的事情,哪个官宦世家会做呢?
从书中记录来看,薛宝钗初进贾府已经是十四岁,过去女孩儿这个年纪早已经嫁人。薛宝钗这个时候,很可能是因为亲哥哥的杀人案,已经被以前的联姻对象退婚了,至少也是有意求娶之人全部退群了。
三、薛家需要宝钗政治联姻,恢复家族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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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的唯一好处,是没有什么身份信息联网查询,异地也没有你的犯罪记录。于是薛家想的办法,是“搬家避祸”。他们全家搬家,受害者家属看不到薛蟠,可能以为他真死了,也就不再控告。另外呢,当时交通不方便信息不发达,远去千里外的京城,当地没有多少人认识他们,这个杀人犯家属的身份就可以隐藏起来,重新用自己过时的“皇商”身份与人交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