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丁·路德|女子等离婚判决时被丈夫杀害:跟巨婴伴侣分手,为何要警惕报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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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害女子家属
马丁·路德说 , 人生来就会“扭曲自己的内心” , 因此我们很难挣脱自爱的枷锁 。 对于马丁·路德而言 , 这种内向的 , 自私的自爱存在于我们生来负罪的黑暗内心 。 只是对于如今的精神图景来看 , 人们似乎已经不再讨论“内心扭曲” , 而会谈论个人成长 。 这使得不成熟的灵魂 , 自然会被打上巨婴的标签 。
从这层面上审视“女子等离婚判决时被丈夫杀害”案 , 大概就更能说明找个成熟的伴侣是有多么重要 。 这里先简单梳理一下“女子等离婚判决时被丈夫杀害”案的来龙去脉:31岁的湖南湘乡女子在上班路上被丈夫杀害 , 此前夫妻俩因家庭矛盾分居一年多 , 凶案发生前被害女子已经提起离婚诉讼 。
仅凭以上简要的讯息似乎看不出什么 , 但是透过知情人的诉说 , 却能进一步感受到案发的“必然性” 。 其一 , 杀妻男子有不良嗜好(喝酒赌博) , 并且还频繁家暴;其二 , 赌博欠下百万巨债后 , 仍然不知悔改;其三 , 杀妻男子曾在社交媒体上发出“杀人信号”:“我可能要做一件事 , 很可悲的一件事 , 杀人之后然后自杀” 。
到此为止 , 案情算是基本摊开 。 虽然不能说“其三”就是必然因果的最后一环 , 但是将“其一”、“其二”、“其三”联系起来 , 基本上就可以定性 , 这是一起典型的“巨婴报复案” 。 之所以这样讲 , 就在于“其一”曾经被“其二”兜底过 , 但依旧没有好的结果 。
说到底 , 在巨婴的认知里 , 总是希望别人(亲密关系中:父母、伴侣、兄妹、儿女)对自己负无限责任 。 尤其对于伴侣来讲 , 很多人总以为结婚就是找避风港 , 而非是为共筑避风港 , 这使得伴侣被逼离去时 , 非但不认为自己有问题 , 还会觉得伴侣无情无义 , 于是杀心渐起 , 悲剧落地 。
所以就不少人拿“离婚冷静期”说事的问题来看 , 也只算找到个靶子 。 因为对于巨婴伴侣的报复来讲 , 跟所谓法理定性没什么绝对关系 , 也就是极端心理的生发 , 只是就离婚仇怨而言的 , 跟早判晚判没有直接关系 , 在这个问题上 , 切莫走向强关联 。
依据加缪所言 , 只有十亿分之一的人才拥有爱的能力 。 这大概就已经算是全面否认人有爱的能力 。 当然这里也不要绝望 , 因为加缪所言的“爱的能力” , 更强调“爱自己”和“爱别人”的无差别 , 也就是在说“我为你高兴”时 , 真正是在践行“爱自己”和“爱别人”的无差别 。 这可能吗?加缪对此持悲观态度 。
可就现实来讲 , 人们总是先默认“爱自己”和“爱别人”的无差别 , 才去逐渐的区分其中的差异性 。 以至于当很多人把“我爱你”说滥后 , 才发现“我爱你”的语境背后潜藏着“你也要爱我”的逻辑 , 否则“我爱你”就好像无法正常释出 。
当然这人世间确实存在一类真正的“情种” , 他(她)们总是在“爱别人”的践行中实现自己的存在感 , 要不然好像自己就没有存在感 。 但这种现象已被认为是“自恋的病症” , 当然也有温和的说法是“苦恋情人” , 但总体上而言 , 这类人的存在多是“害人害己” 。
不得不承认 , 比起找个心仪的伴侣(好看的 , 有钱的 , 有势的等) , 找个“正常人”更为不易 。 当然这里的“正常人”并不是指身体健全就行 , 而更强调精神层面的“正常” , 起码不总是把他(她)人当作地狱去看待 , 也就是努力将自己构建成主体时 , 不会忘记别人也在这么做 。
据此回看“女子等离婚判决时被丈夫杀害”案 , 大概就能理解 , 为何杀妻男子会认为妻子离婚是在“背叛自己” 。 因为从精神认知层面去审视 , 他作为成年人非但不考虑如何建设自己的家庭 , 反而是在堕落的路上越走越远 , 并且这样还不算完 , 最为让人嗤之以鼻的是 , 他竟然不自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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