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明笔录怎么写( 二 )


询问结束时,记录人员应将询问笔录交给被询问人核对,对无阅读能力的被询问人,应向其宣读笔录内容 。若笔录内容有差错、遗漏,应当允许其更正或补充 。笔录经被询问人核对无误后,由被询问人在笔录每页下方签名(盖章)或按指印,并在笔录末页紧挨笔录的最后一行写明:“以上笔录我看过(或向我宣读过),和我说的相符 。”然后在右下方签名(盖章)或按指印 。凡笔录中补充改正之处,均需按指纹,以保证其真实准确 。被询问人拒绝签署意见、签名(盖章)或按指印者,记录人员应在笔录上注明 。
例文:
询问笔录(第1次)
时间:1999年1月20日11时50分于12时30分止
地点:金水分局刑侦九中队
询问人姓名:程海涛记录人姓名:许帅军
被询问人姓名:慎红民族:汉曾用名:慎丽
性别:女年龄:29岁出身:
成份:文化程度:初中职务:
原籍贯:**市
现住址:**市东大街8号
问:你今天来派出所干什么?
答:报案,我的手机被小偷偷走了 。
问:你把事情经过说一下?
答:99年1月20日上午10点多钟,我去儿童医院给儿子取药,我把我的手机放在我的左边的口袋里装着,当时,在我给儿子送病历单的时间,从我的后面挤过去一男青年,站了一会儿,就走了,停了几分钟听见有人喊谁的手机丢了,我听到喊声,看见一个高个子青年手里拿的手机,我一看是我的手机,我随手摸了摸了我的口袋,手机不见了,这时我听见高个儿青年说,我们是公安局的,我过去说手机是我的,同时,看到旁边几个人抓住一个男青年,这个人正是我刚才在我身后挤的青年,身穿一件棕色皮夹克,下身兰裤子,年龄大约在30岁左右 。随后我和公安人员一块到派出所 。
问:你的手机是多少号,价值多少钱,什么时间买的?
答:手机号1383865230,价值2500元钱,我是98年5月份买的 。
问:你以上所说的是否实话?
答:是实话 。
以上记录看过,和我讲的一样 。
慎红(指印)
1999年1月20日
5.刑事判决 择日宣判 庭审笔录怎么写对于,法庭审判的全部活动,应当由书记员写成笔录,经审判长审阅后,由审判长和书记员签名 。法庭笔录中的证人证言部分,应当当庭宣读或者交给证人阅读 。证人在承认没有错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 。法庭笔录应当交给当事人阅读或者向他宣读 。当事人认为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的,可以请求补充或者改正 。当事人承认没有错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 。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一条 法庭审判的全部活动,应当由书记员写成笔录,经审判长审阅后,由审判长和书记员签名 。
法庭笔录中的证人证言部分,应当当庭宣读或者交给证人阅读 。证人在承认没有错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 。
法庭笔录应当交给当事人阅读或者向他宣读 。当事人认为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的,可以请求补充或者改正 。当事人承认没有错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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