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贷款审请书怎么写( 四 )


6.怎么写<个人贷款申请书>参考一下吧~~ 职工个人住房抵押贷款需带以下资料: 1、职工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申请书; 2、单位对个人的证明; 3、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 4、借款人户口复印件(原件); 5、(1)购买100%的产权,需带“优惠售房审批表”复印件,同时填写“乌鲁木齐市职工个人住房贷款产权权益抵押证明书”; (2)购买33%的产权,需带“全产权补差计算表”复印件,同时附借款人67%的私房产权证复印件; (3)购安居房(经济适用房),需带安居工程住宅(经济适用书)预销售合同复印件及原件 。
6、借款人已交购房款30%以上的收款收据复印件; 7、单位应将本单位住房公积金汇交、支取、贷款情况以及售房款帐户帐号写一总证明 。借款人所在单位应注意三点: 1、本单位所有借款人借款总额不得超过本单位借款当月住房公积金总额的80%; 2、个人借款不得超过购房款(100%产权或33%产权)的70%,最多不超过两万元 。
购安居房(经济适用房)可适当增加贷款额度 。3、贷款金额保留到100位整数 。
如某职工需贷款17872.33元,应为17800元,剩余72.33元可由职工个人自筹交足 。职工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申请书 乌鲁木齐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本人是 单位的职工,经批准购买本单位住房(安居房、经济适用房) 路 号 第 栋 单元 层 号住房一套,建筑面积 平方米,房价为 元 。
现已交房款 元,尚缺 元 。根据《乌鲁木齐市职工个人购、建房抵押(委托)贷款《修改》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本人符合申请贷款条件,现申请购房贷款 元,期限 年,本人愿以按月等额均还方式按期还本付息 。
每月由单位从工资中扣还贷款本息 元,并以所购房产作抵押,由我所在单位提供担保,请审查批准 。借款申请人: 年 月 日 证明 乌鲁木齐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系我单位职工,夫妻双方月收入其中男方(女方) 元,该同志已参加我单位房改,并已交纳住房公积金,公积金帐号为 ,截止年月公积金余额为 元 。
我单位愿为该同志担保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单位证明 乌鲁木齐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我单位截止 年 月住房公积金余额 元,已有 名职工支取住房公积金 元 。
现有 名职工需申请住房抵押贷款 元,借款人已自筹购房款 元,占购房款总额的 % 。以上借款人的贷款金额可转入我单位售房款帐户,售房款帐号为。
同时,我单位保证职工个人贷款总额不超过住房公积金总额的80% 。特此证明 。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7.职工住房申请书怎么写按常规来说,要领你的住房公积金,需要你的购房证明,打比方说,你现在要买房了,还差一部分钱,<房子必须是正规的房产开发商开出的正式发票或是购房合同,户主是你的名字>只有这样,你才能从单位里拿出你存入的公积金.如果是公积金贷款,你还要有另外的房产证作抵押.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 (1)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时 。
(2)在离休、退休或到达离休、退休年龄时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 。
(4)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时 。(5)非本市籍职工调离本市时 。
(6)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抵冲 。其中(2)、(3)、(4)、(5)情形,职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应以销户形式全额提取,所提取的金额为职工私人所有 。
另外,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职工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同时作销户处理 。问:职工如何办理提取审核手续? 答:职工申请提取首先应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在审核后出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和《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入管封存的职工应先到市公积金中心事务受理办公室或各区县公积金运用中心事务受理网点进行审核,由事务办或事务受理网点为职工出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和《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然后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指定的建行网点办理提取审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