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主就业申请表怎么写

1.自主就业申请书怎么写啊申 请 书 尊敬的学院领导: 本人系 专业 班(学号: )学生, 我应聘于 ,现 因该单位需要,要求我在 年 月提前实习 。
经家长同意,特 向学院申请于 年 月 日离校前往 实习,并保证做到以下几点: 1、实习期间遵守单位的规章制度,信守合同,给用人单位留下好印象; 2、实习期间遵纪守法,维护学院的形象,决不做违纪违法的事情,并且注意个人的安全,如出现安全事故,后果自负; 3、严格按照我院安排的时间回校参加考试及其它有关毕业工作,并做到每半个月主动以书面或电话方式向系辅导员汇报一次学习、生活和工作情况 。本人联系电话:(家庭) (手机) 此致 申请人签名(学生): 。
2.自主就业申请书怎么写认真贯彻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会议精神,落实促进大学生就业的优惠政策,根据《关于促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若干政策的通知》(辽政发[2003]26号)文件精神,规范自主创业证的发放、使用和管理,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
一、发放的对象 1.从2003年起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2.发放对象不包括下列人员: 非普通高校的毕业生;普通高校的结业生、肆业生;已考取研究生和专科升本科的毕业生;其它不具备派遣资格的毕业生 。二、发放权限 《自主创业证》实行属地化发放,《自主创业证》核发权属于县以上(含县,下同)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未经县以上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验印的《自主创业证》一律无效 。
三、申领、发放程序 (一)申领《自主创业证》须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书 2.毕业证及复印件 3.身份证及复印件 4.就业报到证 (二)申领发放程序 1.申请自主创业的毕业生要持有关材料,向生源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填写由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申请审批表》 2.师范类毕业生到各市教育局申请办理,非师范类毕业生到各市人事局办理 3.各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对申请人情况进行登记,并依据学校提供的档案进行核实 。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自主创业的毕业生免费发放《自主创业证》 各市所辖的县、区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也可依照上述程序向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申请领取《自主创业证》 (三)《自主创业证》办理时限:一般情况下,在县、区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工作时限为5个工作日,在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工作时限为3个工作日 四、《自主创业证》的使用和管理 1.《自主创业证》是申请自主创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依据辽宁省人民政府辽政发[2003]26号文件享受有关就业政策的有效凭证,全省通用 2.《自主创业证》的有效时限:毕业生在择业期内自领取日起三年内有效 3.《自主创业证》实行实名制,限持证者本人使用,不得转借、转让、涂改 4.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自主创业证》由本人保管 。
被用人单位录用的,交由用人单位保管 5.各有关政策执行部门,在为毕业生办理享受优惠政策手续时,要在《自主创业证》上,注明优惠的内容,减免额度和享受的时限,并加盖执行部门和经办人印鉴 6.各市(含县、区)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要建立领取《自主创业证》的毕业生基本情况登记册,实行微机管理 7.省教育厅对各市《自主创业证》发放情况实行监督管理、检查指导,并建立微机管理网络体系,随时了解掌握《自主创业证》发放情况 。各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每月要向省教育厅上报《自主创业证发放情况表》 8.《自主创业证》实行年审制度 。
年审由原发证机构负责,每年7月进行 。年审时,要将享受就业优惠政策情况录入微机管理系统 9.《自主创业证》如有丢失,应及时向发证机构报失,不予补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