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福独立写作怎么写( 二 )


5.托福独立写作的段落结构我托福作文27 我采用的是4段式结构 以前也写过五段的 但感觉还是四段更好 开头:引入+针对题目提出两个分论点/理由中间:两段 每段开头先表述论点 然后可以举例(随便用自己或朋友编点小事儿) 也可以纯论证 PS:如果功底一般不推荐纯议论 因为举例比较好凑字而且不需要太高级的词汇(我用纯议论写一般每篇只有330字左右 但是完全够用 如果一段议论一段事例大概350 如果两段都给例子字数就很好控制了) 两段之间不需要连接 直接并列就行 但是最好两部分篇幅差不多 结尾:结合题目总结下自己的观点/理由 换个说法就可以 如果用长句的话一句就完事了 。
我不推荐用反面论证 用反面论证如果没有写好很容易和前后文形成重复 但是个别题目下可以举反例 谢谢 。
6.托福独立写作就指教首先从字数上讲,good是没有问题了 。
但是想得一个5,恐怕还需要改进 。通过我自己考托福,赛达,以及和美国众哥们的交流我发现,国内的一些写法有些笨拙 。
我一共考了四次托福,76,91,93,110.四次独立写作均是good,我没背过模板,也没怎么写过文章来背,所以每次考试都是临场写 。这样我写的就很随意,不会刻意突出first,second, third而是按照思维顺序写,这样很清晰,同时我喜欢讲时事,personal experience这样相对生动些吧?而且说服力很强,更重要的是写作几乎不需要准备了 。
当然我也有一些拍砖之语,这些话,来自平时对纽约时报,美国观察者上面的一些文章的抄袭,十分漂亮的评论,深刻且不容质疑,而且由于是十分优美的语言,记起来很容易 。如何改进?加实例!你生活中的例子,专家学者名人的例子,现在纯粹是说理至于最后总得分,那还要看你听力水平和记忆力 我写到350就是5了,字数其实很关键,先要满足字数,再考虑我说的那些 。
都是我自己经验啊,也不一定对的 。
7.托福独立写作如何审题四点建议,作为破题攻略 。
这四点分别是(1)确定题目类别;(2)牢牢地抓住绝对词与细节词,(3)牢牢抓住争论焦点;(4)写作过程中不断提及限定条件 。那么如何做到这四点呢?一. 确定题目类别新托福独立写作共有三种分类方式,考生在考前明确区分了几种常见的题目类别后,考场上就能比较容易给题目归类,从而灵活利用每种题目的解题方式来应对 。
新托福独立写作主要有三种分类方法,分别是按内容、按是否包含因果关系、是否包含比较关系来分 。具体分类如下:(1) 按内容分共有四类1) Daily life : transportation, food, family relationship, buying behavior;2) Education: campus life, educators, extracurricular activities;3) Technology: computer game;4) Mass media: television, movies, advertisements 。
例如:Government should focus its budget more on young children education rather than on universities for successful development of a country. (2009.11.7 NA)(2) 按是否包含因果关系分为结论型和因果型例如:结论性题目:The best way to improve the quality of the education in a country is to increase teachers' salaries. (2009.4.3 NA)因果型题目:Recently,we have so many sources of news and information, so that we cannot tell which one is reliable and who is telling the truth.(2006.9.15)(3) 按是否包含比较关系分为单一事物类和比较选择类例如:单一事物类:People should not pay for public transportation.(2007.12.1)比较选择类:It is better to have a job with more vacations but lower salaries than a job with less vacations but higher salaries. (2009.2.27)考生如果能把握好话题类型,就能有针对性地着手写作 。熟悉托福考试的考生应该清楚这一点:托福作文考试多数情况下都会有和往年或者北美考过的试题重合的情况,这样的话,考前审题尤为重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