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居间贷款合同怎么写

1.二手房买卖居间合同应该怎么签但是和任何行业一样 , 房产中介行业也存在良莠不齐的现象 。
如果购房者对如何签订买卖房屋的“居间合同”一无所知 , 也很容易掉入中介预设的陷阱 , 导致自己权益受损 。那么 , 买二手房该如何签订“居间合同” , 需要留意哪些要点呢? 《居间合同》的作用 由买卖双方和中介签订《居间合同》有两大作用: 1、确定订立正式的《房地产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 。
在《居间合同》中要约定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 , 比如房屋面积、位置、总价 , 以及房款(定金、首付、贷款等)支付方式、过户及交房的时间 , 并约定签订正式买卖合同的时间 。2、确定上下家与中介的关系 。
在《居间合同》中会约定上下家支付中介佣金的时间和标准、如果上下家违约致使买卖合同不能履行时分别对中介承担的责任等 。由此可看出 , 《居间合同》实际上是一个比较复杂的合同 , 既有买卖合同的内容又有居间合同的内容 。
《居间合同》实际上包括了三个合同: 一是上下家的买卖合同;二是上家与中介的居间合同;三是下家与中介的居间合同 。上下家在日后正式的买卖合同也将依据《居间合同》条款来签订 , 所以《居间合同》在二手房买卖流程中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
在实务中 , 因《居间合同》而产生的纠纷远远多于买卖合同产生的纠纷 , 因此在签订《居间合同》时要特别注意 。签订合同的流程 《居间合同》的签订程序一般按照以下四步的顺序: 1、中介在上下家之间协调 , 并就合同主要条款口头达成一致; 2、中介持《居间合同》让下家先签署并收取下家支付的意向金 , 中介出具中介公司盖章的“意向金收据”; 3、中介再持下家签署好的《居间合同》交由上家签署 。
如果《居间合同》有上家委托中介保管定金的条款 , 则须让上家再签署一份《定金保管确认书》 。如《居间合同》中没有上家委托中介保管定金的条款 , 则将下家所交的“意向金”交给上家 , 让上家出具《定金收据》; 4、中介再持上家出具的《定金收据》交给下家 , 下家将中介出具的《意向金收据》还给中介 。
下家要特别注意:几乎所有的《居间合同》中都约定了下家交给中介的是意向金 , 但一旦上家对《居间合同》予以签署并收受了“意向金” , 那么“意向金”就变为“定金”了 。“意向金”与“定金”虽然指的是同一笔钱 , 但法律性质完全不同 。
“意向金”相当于“订金” , 允许反悔而不用承担责任 。“定金”则不允许反悔 , 如果买方没有正当理由毁约则会失去定金 。
同理 , 上家收受定金后如果没有正当理由反悔不卖 , 则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视情况约定买卖条件 根据上家有无抵押、是否需要用下家的首付还贷、下家是否贷款等情况 , 在《居间合同》中应约定不同的买卖条件 , 不同买卖条件中双方要重点防范的风险是不一样的 。
实际操作中通常有以下六种买卖条件: 1、上家没有抵押 , 下家也不贷款 , 房款全部用现金支付 。这种情况比较少见 。
2、上家有抵押但其用自有资金还贷 , 下家要贷款 。这种情况一般也较为少见 , 因为上家通常都需要用下家的资金来还贷 。
3、上家有抵押且要用下家首付还贷 , 下家不贷款 。这种情况较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