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长|景宁县开展“守护廊桥文化遗产”联合行动

9月8日上午,景宁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公安局、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文物局)在东坑镇开展“守护廊桥文化遗产”联合行动。县人民法院院长陈雪平参加。
桥长|景宁县开展“守护廊桥文化遗产”联合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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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现场举行了“国保”处州廊桥(下桥)“桥长”公示牌揭牌仪式,为东坑镇政府相关负责人颁发“桥长”聘书;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公安局、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文物局)四家单位共同签署了《关于建立廊桥文化遗产保护司法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工作人员演示了“一桥一码”模式,扫码即可查看廊桥的基本情况、保护现状、投诉举报渠道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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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廊桥文化遗产保护司法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指出,四家单位将建立廊桥文化遗产保护司法协作机制,充分发挥司法在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中的职能作用,实现与文物行政管理、基层保护的高度融合,促进行政执法与司法有效衔接,为景宁廊桥文化遗产保护提供有力服务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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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县人民法院将联合相关单位在全县范围内为6座全国重点保护廊桥聘任“桥长”,建立“桥长”公示牌,推进县域“国保级廊桥”“桥长”全覆盖,通过进一步强化廊桥文化和保护法治宣传,深化“廊桥生态巡回审判法庭”品牌建设,加大对违法施工和破坏行为的惩罚力度等举措,加强对景宁廊桥的保护力度。
采访人员:毛文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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