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管理全国的法律援助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域的法律援助工作 。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和地方律师协会应当按照律师协会章程对依据本条例实施的法律援助工作予以协助 。
第五条 直辖市、设区的市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根据需要确定本行政区域的法律援助机构 。
法律援
- 法律援助人图片 法律援助中心的图片
- 全国免费法律援助电话 全国免费法律援助电话查询
- 宜昌宝如月子中心 宜昌宝如月子中心和美希诺哪个好
- 深圳天歌月子中心 唐山月子中心哪家较好
- 临沂月子中心一般多少钱 临沂市月子中心一般多少钱
- 梨园预防保健中心电话 梨园预防保健中心电话地址
- 新郑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新郑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端午放假吗
- 法律援助结案网站 法律援助中心在线
- 如何成为法律援助律师 如何成为一名法律援助律师
- 美国月子中心攻略 美国月子中心在哪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