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刑事辩护等法律服务的活动 。
本条例所称法律援助人员 , 是指由法律援助机构指派或者安排 , 提供法律服务的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志愿者及其他人员 。第三条 省人民政府应当规定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 , 并根据本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法律援助的资源和需求 , 以及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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