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缓交、减交或者免交案件诉讼费、仲裁费的决定 。
司法行政、人力资源保障、市场监管、档案、卫生健康等有关部门和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对法律援助人员办理法律援助事项需要查阅、调取、打印档案资料、出具证明所涉及的费用及相关材料的复制、复印费用,应当予以免收 。
扩展资料:
深圳市法律援助的相关要求规定:
1、申请国家赔偿和工伤赔偿的案件,由法律援助机构提供法律援助的,依法负有赔偿和支付义务的
- 扎兰屯免费法律援助 扎兰屯市法律援助中心
- 龙岗法律援助 龙岗法律援助电话
- 延安法律援助地址 延安律师咨询电话
- 白山法律援助 白山法律援助热线
- 龙岗区法律援助处 龙岗区法律援助处地址电话
- 法律援助挂号时间限制 法律援助有时间限制吗
- 长沙法律援助中心电话 长沙法律援助中心咨询电话
- 桐木法律援助电话 桐梓法律援助中心电话
- 合川法律援助中心 合川法律援助中心在哪
- 法律援助重复申请 法律援助重复申请怎么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