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中执业 , 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人员 。
第三条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职责是依据司法部规定的业务范围和执业要求 , 开展法律服务 , 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 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 , 促进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和法制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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