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域的法律援助工作 。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和地方律师协会应当按照律师协会章程对依据本条例实施的法律援助工作予以协助 。
第五条直辖市、设区的市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根据需要确定本行政区域的法律援助机构 。
法律援助机构负责受理、审查法律援助申请,指派或者安排人员为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公民提供法律援助 。
二、申请法律援助
- 张江法律援助中心 张江法律援助中心电话
- 法律援助绍兴 浙江绍兴法律援助服务平台
- 沈阳法律援助铁西 沈阳铁西人民***咨询电话
- 农民工申请法律援助 农民工申请法律援助需要经济困难证明吗
- 长安镇法律援助 长安镇法律援助中心在哪里
- 江西法律援助 江西法律援助免费热线
- 强制医疗法律援助 强制医疗法律援助要做什么
- 深圳福田区法律援助 深圳福田区法律援助中心地址
- 重庆法律援助中心 重庆法律援助中心待遇
- 邢台法律援助中心 邢台法律咨询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