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通过变更法定代表人创业的需提供有效变更证明;
4、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应提供毕业证书、报到证(或毕业证书认证证明)原件和复印件;驻青高校在校生应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返乡农民工应提供本人外出务工期间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
《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
就业补助资金不得用于以下支出:
(一)办公用房建设支出 。
(二)职工宿舍建设支出 。
(三)购置交通工具支出 。
(四)发放工作人员津贴补贴等支出 。
(五)“三公”经费支出 。
(六)普惠金融项下创业担保贷款(原小额担保贷款,下同)贴息及补充创业担保贷款基金相关支出 。
(七)部门预算已安排支出 。
(八)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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