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回家看看写入法律 常回家看看写入法律你是否支持( 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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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将“常回家看看”列入法律条纹之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八条 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 。
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 。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赡养人探亲休假的权利 。
这项法律规范的意义就在于,一方面高度重视老年人的精神需求,要求子女必须看望或者以问候的方式给老年人以精神抚慰,让他们有精神上的寄托;另一方面则提醒用人单位,必须尊重劳动者的基本权利,包括探亲权利 。尽管规定中并没有细化法律责任,也没有附加具体的实施细则 。现阶段,只能属于一项倡导性的规定,起到的是一种提醒和督促的作用,但对于弘扬中华民族敬老、养老、助老的美德,增强全社会的责任意识,有关极其重要的的积极作用 。
“常回家看看”应该成为法律规定吗这是法律和道德的冲突 。如果法律这样规定,那这部法律就是恶法、为什么呢?很简单,公民没有自由权 。虽然子女看望父母是道德上必须的,但是要上升为法律层面还是有点困难的 。法律要人性化,如果把常回家看看也硬性规定,那就非人性化了 。试问还有谁会遵守?还有就算规定起来了,执行起来还是有困难的,你想想,如果有人违反规定不回家看望父母,那***是不是还要派人去强制执行呢?是不是还要专门派人去抓他回家履行义务???这点在司法实践上是行不通的 。
现在我们国家还在发展中,自然对物质方面的规定要侧重些,至于精神方面还是有所欠缺的,你看我们国家法律的精神损失赔偿都没有完善,更别提常回家看看的擦边球了 。希望你能常回家看看,因为老人需要的不仅仅是物质,更需要关怀 。
“常回家看看”也是法律规定?现实困惑
王奶奶的老伴去世以后,王奶奶一直一个人生活 。平常儿女们工作忙,很少回来看她 。这两年,王奶奶年事已高,闲暇之余特别思念儿女和孙子女、外孙子女,希望他们能经常回家看看 。每当王奶奶给儿女们打电话让他们回来时,儿女们总是这样那样地推脱 。有首歌唱得好:“常回家看看,回家看看,老人不图儿女为家做多大贡献,一辈子不容易就图个团团圆圆 。”王奶奶每当听到这首歌的时候,都会潸然落泪 。
律师答疑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12年12月28日修订通过,该法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 。该法第十八条明确规定:“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 。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赡养人探亲休假的权利 。”由此可见,常回家看看,不再停留在道德要求的层面,它已经是法律的要求 。作为子女,一定要认真对待和履行法律的这项义务;作为单位,一定要依法保障家有老人的员工探亲休假的权利;而作为老年人,遇到顽固不化忽视自己的子女,也可以凭借此条法律规定去维护自己的权益 。本案中,王奶奶的子女不管从道德上,还是法律上都应该常回家看看王奶奶 。
法条链接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十八条 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 。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赡养人探亲休假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