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庆十三年发生的淮安奇案被害人是谁?具体经过是什么样的?( 三 )


李毓昌听完王伸汉说的这番话当场大怒,他驳斥王伸汉说道:“为官之道贵在清廉,攫取饥民之口食非民之父母之所为 。对克扣赈银之事任公自为之,在下实不敢自污以欺天也,然我必呈之上台 , 以救生民于水火 , 以正朝廷之律令!”
李毓昌这意思就是说为官最难能可贵的地方就是清廉自守,像王伸汉这种从灾民嘴中扣钱的人非父母官之所为,这种事你王伸汉可以随便干,但是我李毓昌却不能和你同流合污,但是这件事我必须上报 , 这样才能救灾民于水火之中 , 才能使朝廷的政策得以推行 。
这番话一说完李毓昌连饭都没吃当场拂袖而去,王伸汉一看李毓昌如此决绝强硬 , 他更加害怕,他怕李毓昌把他的事全都交代出来 , 于是他就决定铤而走险 , 对李毓昌起了杀心 。
王伸汉为了除掉李毓昌就从他身边的人打起了主意,李毓昌此次出差共带了三名随从分别是李祥、顾祥、马连升,王伸汉与这三名随从打过交道,知道这三人比较贪财,于是他给了三人每人五百两银子还有一包毒药,让他们三人伺机在李毓昌的饮食中下毒将其毒杀 。
李毓昌晚上吃完饭都喜欢喝上一杯热茶消食,这三名随从就趁机在他的茶水中下了毒药,由于三人不会控制药量 , 因此李毓昌喝完茶水之后并没有立刻毒发身亡而是腹痛不止 。
三人就慌了手脚,赶忙把王伸汉找来,王伸汉亲自到现场指使三人将李毓昌勒死,并让三人把命案现场伪造成了上吊自缢的假象 。
就这样一心为灾民请命的李毓昌死在了贪官王伸汉之手,金榜题名的这一年也成了他命丧黄泉的一年,本来一心想在官场为民请命大展身手的李毓昌还没来得及施展就出师未捷身先死了 。
叔叔为侄子伸冤进京告御状,嘉庆为清官昭雪惩两江官场
李毓昌作为朝廷派下来的专员居然在巡视期间死了,这绝对是大事 , 而且这件事区区一个知县王伸汉根本不能负责 , 因此李毓昌之死的事就由王伸汉上报淮安府 。王伸汉立刻又给知府王毂送去了四千两银子,王毂心照不宣的就明白了原来王伸汉是这么处理这件事的 。
王毂拿了王伸汉的好处 , 自然就得包庇他,于是王毂就给负责调查李毓昌案的主管淮安府司法事务的同知林永升打招呼,让林永升按自缢处理尽快结案 。林永升一看知府都发话了,于是也就不敢再查下去,草草定下自缢身亡的结果就结案上报了 。
林永升把案子卷宗上交到巡抚衙门,偏偏巡抚汪日章也和铁保一样是个惰政的懒官 , 他对李毓昌的死毫不关心 , 把卷宗大概过了一眼也没细看就批准了 。
同样卷宗又上报到总督铁保这里 , 铁保整日醉心于书法,比汪日章还不靠谱,他连看都没看,一听说汪日章批复同意了,就直接让手下把卷宗上报朝廷了 。
就这样李毓昌之死就这么以自缢身亡结案,在结案之后吏部就通知李毓昌的家人来山阳县认尸领人回老家下葬 。由于李毓昌死的时候年仅27岁,家中只有一个妻子和一名幼女,所以只得由李毓昌的叔叔李泰清到山阳县来认尸 。
李泰清把李毓昌的尸体运回老家山东即墨后,他又帮助李毓昌的妻子整理李毓昌的遗体和遗物 , 这时候李泰清和李毓昌妻子在整理过程中,发现了李毓昌内衣上有吐出的血渍,他的书稿中还夹有“山阳冒赈,以利啖毓昌,毓昌不敢受,恐上负天子”内容的禀帖残稿 。
因此李泰清和李毓昌的妻子就对李毓昌之死起了疑心,二人聘请了即墨当地的仵作帮忙对李毓昌的尸体进行验尸,即墨的仵作在验尸后告诉他们李毓昌属于是先中毒后才被人勒死,并非自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