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寒玛丽事件是真实的吗?( 二 )


玛莉在未经审判的情况下,失去了自由,迫使二十世纪初的卫生面对防疫政策的基本问题:单位有没有资源与权力隔离每一个传染病带塬者?何况玛莉还是美国“健康带塬者”的首例 。
玛莉不服卫生局的处置,是可以想见的 。她自认为从未感染伤寒 , 身体一直很好,却得像痲疯病患一样给放逐到小岛上,被迫过着独居生活,只有一条狗为伴 。
玛莉在隔离期间,卫生局一星期检验她的粪便一次 。根据官方纪录,一百六十叁份检体裡,一百二十份发现了伤寒杆菌 。
在《纽约美国人报》披露玛莉的真实身分之前 , 卫生官员一直小心地不让她的姓名曝光 。梭佩与帕克都在学术会议中报告过她的案例,但是从未透露她的身分 。
这篇报导刊出时,玛莉已隔离了两年叁个月 , 她立即采取了法律行动,委任律师向纽约州最高法院请求人身保护令 。
玛莉这幺做,显然蓄意已久 。一九0八年夏,也就是她已隔离了一年叁个月,就开始将粪尿定期送给私人实验室检验 。一九0八年四月,玛莉又连续送出七份检体 。她得到的检验结果是青一色——阴性 。

伤寒玛丽事件是真实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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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纽约州最高法院却让玛莉失望了 。因为这时美国的主流法律见解,仍然停留在强调“公众利益”的层次 。一九0一年,麻州出现天花疫情 , 剑桥市卫生单位根据麻州议会的授权,通令居民施打天花疫苗,剑桥居民雅可布森认为这个命令侵犯了人权,于是控告麻州政府 , 案子上诉到美国联邦大法院 。一九0五年,大法官认为,美国宪法所保障的个人自由,并非毫无限制 。若为公众利益着想,得限制个人自由人权,于是裁决雅可布森败诉 。但是 , 大法官并不认为政府有权强迫国民接受疫苗 。要是有人拒绝施打疫苗,政府最多只能强迫他与公众隔离 。
尽管如此,“雅可布森”一案注定了玛莉的命运 , 她必需继续过着与大众隔离的日子,以“伤寒玛莉”留名青史 。
一九一0年二月 , 纽约市的卫生主管换了人 。新官上任,似乎特别宽大,与玛莉约法叁章,就释放了她——要她换工作,保证遵守卫生守则 , 以免与她接触过的人感染伤寒 。
玛莉出了隔离医院之后,却改名换姓,失踪了 。一九一五年,一家医院爆发了25名伤寒病例,卫生人员发现玛莉改名布朗太太,在医院担任厨娘 。于是玛莉又给送到小岛上隔离,在岛上待了23年 。好在她可以在医院的实验室工作 , 不算完全与人世隔离 。玛莉在一九叁二年中风,左半身瘫痪 , 一九叁八年十一月十一日过世 。
一九九六年,美国威斯康辛大学医学史系教授茱迪丝·李维(JudithWalzerLeavitt)将玛莉的故事写成一本书,她的结论特别值得我们注意:
玛莉·马隆是个公卫俘虏,她以及其他类似的案例,证明我们需要的政策是,一旦维护公共健康的需求与个人权利发生冲突 , 能保证那些人的生活受到最小的限制 。任何预防传染病的措施,只要剥夺个人的权利,或让他们蒙受污名 , 就是不公、不民主的 , 因此,也不会成功 。
保障个人权利与保护公众健康,在实践上 , 一定会发生冲突,不只过去 , 未来也一样 。但是 , 我们可以共同努力,使公卫准则不仅认知个别受害者的境遇与观点 , 还予以尊重 。要是公卫官员能使牵连到的个人相信 , 他们不会受到经济损失,他们会受到公平待遇,他们就更有可能合作 。以平等为塬则的政策,以及历史知识,应该会使公卫俘虏的数量,降到最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