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喊话派出所称我想尝尝派出所的饭好不好吃最终如愿被行政拘留7日( 二 )


       ▲ 疫情期间,公民可以通过哪些合法渠道提出合理诉求,保障自身权益?
      《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批评、建议权是指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当公民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公民有权向有关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检举的权利 。
      通过长春公安宣传微信公众号发现,最近该市通报了多起违反防疫规定的案件,其中就包括4月6日 , 德惠市居民刘某晶,通过微信群和朋友圈发布信息,贩卖非生活必需品“麻辣烫”,并利用志愿者身份送货上门 。德惠市公安局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 , 决定给予刘某晶行政拘留的行政处罚 。
      战胜疫情靠的是大家的共同努力!齐心协力才能迎来美好的明天 。

女子喊话派出所称我想尝尝派出所的饭好不好吃最终如愿被行政拘留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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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一女子租房违约还大闹派出所被拘留,这种人是否该被严惩?湖州某一女子,因为自己租房的时候违约,报警求助派出所来解决 , 当她来到派出所后,态度比较嚣张,直接对民警下命令,要求他们把房东、中介约过来面谈 。
中介认为没有必要过来 , 因为是该女子违约,不可能退还她的住房押金,而该女子不依不饶在派出所大声叫唤还辱骂民警,指责他们办事不力,并且在派出所拍打桌子,砸坏电脑,她的行为已经严重影响了派出所的正常工作秩序,她的行为也是应该受到严惩 。今天就跟小编来了解一下 , 为何该女子的行为要得到严惩 。
该女子明显知道自己是无理的 , 因为根据合同来看,她是违约的,合同条款都非常清晰明白 , 自己在违约的情况下 , 蛮横无理,要求对方退还他的租房押金,而她的租房合同上明白的写着押金的退还方式以及退还情况,她违约在先当然不可能得到退款,而她蛮横无理对民警大呼小叫,其行为已经扰乱了公共秩序 。
在民警多次劝说的情况下还不知悔改,依然在派出所大呼小叫,拍打桌子,砸坏电脑,甚至对民警恶语相向 , 指责他们办事不力,该女子是毫不讲道理的人,民警已经建议她可以走司法程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
【女子喊话派出所称我想尝尝派出所的饭好不好吃最终如愿被行政拘留7日】她可能也知道如果走司法程序的话,她是不会赢的,就在那里胡搅蛮缠,丝毫不听劝说 , 行为粗鲁,言语无状,这样的人就应该得到惩罚,不然就会影响别人的生活 , 影响到民警的办事效率,让民警无法进行正常的工作,扰乱了社会公共治安 , 如果对这种行为一直容忍的话,这样的人会越来越嚣张,毫不顾及别人 , 也给大众造成了不好的影响,所以该名女子是应该得到惩罚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