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凯|论平等与秩序的冲突——对荀子与列维纳斯的一个比较( 四 )



相较于荀子 , 列维纳斯所向往的其实是一个彻底消除了专制和暴力的社会 。 荀子试图使天下人无条件地顺从君王一人 , 这样设计出来的社会自然是专制的社会;而列维纳斯设想让每个自我都无条件地顺从自我以外的其他人 , 情况则大为不同 。 如果无条件顺从他人的只是个别人或部分人 , 那么这个别人或部分人也许会遭受到他人的压迫、虐待 , 但倘若人人皆顺服他人 , 则这样的社会必然最大限度地化解了专制、独裁、暴力和压迫 。 然而 , 列维纳斯的这种学说却是完全流于空想的 。 列维纳斯的伦理学将他人抬上了高位 , 并将自我的欲求压抑为零 , 对于这种学说 , 复旦大学莫伟民教授指出 , “先人后己 , 忍辱负重 , 不图回报 , 悲天悯人 , 有谁愿意做这种自虐的道德主体呢?有谁能做得到呢?也许只有《圣经》人物才能做得到 。 ”中国人民大学冯俊教授也评论说 , “由于过分关注他者的至上性和自我与他者的不对称性 , 这种利他主义成为了一种缺乏基础、不切实际的高调 。 ”总之 , 他们都感到列维纳斯的伦理诉求难于实践 。 荀子高扬君权的理论之所以能得以推行 , 关键在于有礼、乐、政、刑这些外在制度规范的保障 , 而列维纳斯的自虐诉求则缺乏制度保障;实际上 , 制度对于个人是否自虐根本就无从规范 , 这是因为 , 制度只能规定某个群体必须服从另个群体 , 某个个人必须服从另个个人 , 只能规定哪个群体的意志可以得到张扬 , 哪个群体的意志要受到抑制 , 却无法规定每个人都必须服从其他的人 , 无法规定每个人都要以他人的意志为意志 。 一言以蔽之 , 是否甘于自虐是每个人自己的事情 。
君权的理论之所以能得以推行 , 关键在于有礼、乐、政、刑这些外在制度规范的保障 , 而列维纳斯的自虐诉求则缺乏制度保障;实际上 , 制度对于个人是否自虐根本就无从规范 , 这是因为 , 制度只能规定某个群体必须服从另个群体 , 某个个人必须服从另个个人 , 只能规定哪个群体的意志可以得到张扬 , 哪个群体的意志要受到抑制 , 却无法规定每个人都必须服从其他的人 , 无法规定每个人都要以他人的意志为意志 。 一言以蔽之 , 是否甘于自虐是每个人自己的事情 。 列维纳斯的这种学说不仅一般人接受不了 , 甚至于就连他自己都难以企及 。 譬如 , 列维纳斯说过 , “每当涉及犹太人 , 就涉及某种普遍性的问题” , 这说明列维纳斯把犹太传统当作西方文明的内核 , 同时又赋予犹太文明以普世的意义 。 既然在他看来犹太文明是具有普世性的 , 列维纳斯便不可避免地站在犹太文明的立场上 , 而蔑视其他民族的文明传统 。 他曾经说 , “我常说 , 尽管在公开场合说这样的话是危险的 , 人的本性是由《圣经》与希腊人所构成的 。 其余一切都可以翻译过来:其余一切 , 一切异邦之物 , 都是舞蹈 。 ”这里的说法表明 , 非洲文明等其他异族的文明在列维纳斯的眼里是肤浅的、缺乏严肃性的 , 根本不配与他所推崇的犹太文明相提并论 。 据此可见 , 列维纳斯坚守犹太信仰 , 以犹太文明为准绳审视异族文明 , 而无法对异族文明报以欣赏甚至崇敬的目光 。 易言之 , 他是在“教导”异族人 , 而未能心甘情愿地接受异族人的“教导” , 这种傲慢的态度与他所倡导的谦卑自下的品格构成了难以调和的矛盾 , 充分显示出列维纳斯自虐诉求的空想性 。 总之 , 荀子与列维纳斯都坚信人人地位平等与社会秩序紊乱之间存在必然关联 , 并且提出了自己的解决之道 , 只不过列维纳斯的方案流于空想 , 而荀子的方案虽能落实 , 却以君主专制为代价 。 实际上 , 人人地位平等并不必然导致社会秩序紊乱;在人人地位平等的前提下 , 如能从制度层面对人与人之间的意志冲突加以约束 , 亦即订立规范意志冲突的一系列规则 , 则人人虽平等 , 秩序亦井然 。 即便如此 , 荀子与列维纳斯为编织社会秩序而作的努力仍然值得尊重 。